五河县慢病一体化管理系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五河县慢病一体化管理系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1-03
讯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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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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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县慢病一体化管理系统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会胜路与杨林****点击查看科技园10层

成交金额:70.00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70.00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7.4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县慢病一体化管理系统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的通知》《****点击查看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24〕4号)等政策要求。本项目需建设**县慢病一体化管理系统,通过构建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和整合县域内慢病管理**,实现县乡村三级联动的、覆盖“防、筛、诊、治、管”全流程的一体化的全生命周期慢病管理。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90天内建设完成。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施玉胜(组长)、余磊、邬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壹万壹仟贰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淮河路西段

联系方式:0552-****点击查看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点击查看**2幢2-336、337、338

联系方式:152****点击查看1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吉涛(采购人)、吴倩(代理机构)

电 话:0552-****点击查看621(采购人)、152****点击查看1015(代理机构)

十、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附件信息: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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