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更新时间:2025-09-09
因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设备项目需要,****点击查看需采购屏风、视力灯箱、肺活量测试仪。为加强采购管理、控制采购成本,现诚邀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院内询价会议。
序号 | 设备名称 | 预计单价(元) | 数量(台/个/套) | 总预算(元) | 主要功能及配置需求 |
1 | 屏风 | 750 | 8 | 6000 | 不锈钢,6折,蓝色 |
2 | 视力灯箱 | 500 | 8 | 4000 | 标准对数远视力表, 5米成人款,配备LED日光灯,照度范围约在250LX-1000LX,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外壳采用铝合金或钢板,乳白色有机玻璃透光面板。 |
3 | 肺活量测试仪 | 500 | 15 | 7500 | 量程:100-9999ml,误差≤±2.5% |
合计(元) | 17500 |
注:1.所有设备均国产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2.本采购为整项目采购,不得拆包参加。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0日8:00至2025年9月16日17:00,共5个工作日,周六、日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须知
1.报名供应商或厂家须到达现场提交子包报名资料(附件1)、询价资料(附件2)和报价单(附件3)。
2.****点击查看设备科提交一份已加盖公章的厂家和供应商资质证件(以下简称“三证”)及相关资料复印件的原件报名资料(附件1:报名资料),并扫描报名资料(附件1)原件和项目对比明细表(附件4)将其电子版发至****点击查看@126.com。
3. 报名成功后可参加该项目的院内询价会议,召开采购会议将提前电话通知,报名供应商或厂家无须到达会议现场,会议将进行电话询问及议价。会议结束后请将询价资料(附件2)和报价单(附件3)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点击查看@126.com。
4. 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一经核实供应商资料造假,将直接拒绝参与项目评审并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
三、其他事项
1. 询价资料和报价单需在项目中封存,其中询价资料为一正本五副本,报价单为三份原件,所有纸质资料须盖公章,询价资料并加盖骑缝章。尽可能封存在同一密封袋中,封面及封口处盖公章。
2.封面写明设备品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手机,凡以非项目为单位封存的资料一律不予受理。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
3.报价超出预算价,即废除询价资格。
4.询价资料和报价单的信息需一致,否则废除询价资格。
5.中选单位需在中选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供各设备生产厂家授权书。
四、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欧小姐、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点击查看3681
报名地址:**市**区大良街道环**路2号
报名科室:****点击查看设备科
五、采购监督部门:纪检科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7-****点击查看0095
附件:1.报名资料
2.询价资料
3.报价单
4.项目对比明细表
****点击查看医院
(****点击查看医院)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