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神经影像导航经颅聚焦超声刺激系统 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杭州师范大学神经影像导航经颅聚焦超声刺激系统 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发布于 2025-05-28
浙江****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4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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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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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90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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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11N47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4157006

二、合同名称: 神经影像导航经颅聚焦超声刺激系统

三、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四、项目名称: 神经影像导航经颅聚焦超声刺激系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点击查看

地 址: **市**区**塘路2318号

联 系 方 式:****点击查看5850

供应商(乙方): ****点击查看

地 址: **省**市**区良渚街道七贤路1-2号1幢7层

联 系 方 式: 张昀 电话: 158****点击查看34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神经影像导航经颅聚焦超声刺激系统

服务要求: 2.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技术标准的原厂最新生产的全新原装合格进口货物,并系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许可证的原装进口合格产品。 2.2 货物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次日起30天内,出现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排除的故障,乙方须予整机调换或者退货退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甲方有权自行选择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退货处理: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支付的价款,同时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点击查看银行手续费等)。 2.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最迟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等),同时采取临时替换等措施,以确保甲方的正常使用。 2.4 本合同货物质保期12个月,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及一切费用。 2.5 乙方须确保货物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1年内制造商原厂及有资质售后工程师上门维保服务。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故障响应时间0.2小时以内,每日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凡电话技术支持无法排除的故障,确保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完成故障排除;保修期后,乙方继续为甲方提供维保服务,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故障排除时间同前约定。保修期内出现无法排除的故障,乙方须无条件为甲方更换同型号全新产品,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保修期后的维保应确保7天内排除故障。

服务期限: 1

服务地点: ****点击查看实验室

七、验收日期: 2025年05月2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赵静 车先伟 贾建荣 供货商代表 刘登科

九、验收意见: 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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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合-2024-CGZX-ZFCG-087 神经影像导航经颅聚焦超声刺激系统 项目验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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