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对**州挥发性有机物(VOCS)便携式监测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四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预算:422万元
三、招标内容:红外热成像仪3套,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检测仪1套,颗粒物快速分析仪9套,便携式总烃分析仪(FID+PID)9套(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四、废标原因:****点击查看委员会认真评审,审查出《招标文件》评分项存在重大瑕,****点击查看委员会无法打分评审的问题:2技术部分(55分)1.技术响应“投杯人所投货物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得15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技术响应每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偷离扣1分,扣完为止。注:证明材科要求:(1)证明材料包括但不跟于:检测报告或技术白度书或宜传彩页或其他说明资料等彩色扫描件。(2)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及生产厂家公章,(3)证明材料不清晰或不完的,该项响应以不满足认定。评审委员会认真讨论后一致决定”3)证明材不清晰或不完整的,该项响应以不满足认定中完整性无法理解和完成,无法客观公平公正的评审。《招标文件》存在无法评审的瑕疵。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65条之规定,该项目子以流标处理。
五、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5月9日
六、废标日期:2025年5月30日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郑小红、汪晓瑞、张建元、何召顺、马林虎
八、采购项目及联系人电话:
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张国民
联系电话:180****点击查看0615
单位地址:**市**街统办楼9楼
招标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马真贞
联系电话:177****点击查看6373
单位地址:**省**市**区富强路157号(银滩路街道怡园小区综合楼三层015号工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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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