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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拟对 原子吸收光谱仪等防控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原子吸收光谱仪等防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单位 | 核心产品 |
1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1 | 台 | 是 |
2 | 气相色谱仪 | 1 | 台 | 是 |
3 |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甲醛) | 1 | 台 | 否 |
4 | 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 | 1 | 台 | 否 |
5 | 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 | 1 | 台 | 否 |
6 | 便携式水质多参数测定仪 | 1 | 台 | 否 |
7 | 单人生物安全柜 A2型 | 1 | 台 | 否 |
8 | 双人生物安全柜 A2型 | 1 | 台 | 否 |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需求公示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 2025年09月09日
五、反馈渠道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意见建议,反馈后电话或短信告知采购机构联系人。提出的意见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或实质性要求,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或者已写明但不适用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资格条件、商务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顾先生
办公电话: 09****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移动电话: 1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地址: ****点击查看**县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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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1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2025年09月02日
来源:军队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