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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术中神经电生理监测系统项目进行采购,具体需求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是否分包 |
| 术中神经电生理监测系统 | 48 | 1 | 不分包 |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比选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复印件);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比选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2.如果比选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比选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比选产品的合法销售资格(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备注:实验室设备、非医耗材试剂等非医疗器械产品无需提供注册证,比选(投标)文件内提供无医疗器械注册证盖章说明即可。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点击查看官网(https://www.****点击查看.com/#/)注册供应商账号,并完成采购项目线上报名。
(二)凡有意参与报名的投标人请仔细阅读采购需求公告及相关附件,如有疑问及时沟通,报名成功后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采购需求公告是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投标人一旦参与投标,即被认为接受本采购需求公告中所有条件和规定,无论比选议价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比选议价有关的全部费用。本采购项目是否应标,完全自愿,招标人不对依照规定程序产生的评标结果进行解释。
(三)采购需求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下午16:00(**时间),逾期或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的恕不接受。
(五)报名方式及流程
1.报名方式:线上报名,目前我院已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各供应商、厂家登陆我院官网后,查看招标信息板块--供应商登录,经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即可报名。报名审核情况可在截止日期后自行登录网站查看,具体议价时间将通过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予以通知,收到通知后即可登录网站进行确认。
2.报名操作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可在招标信息板块--政策通知中查看“****点击查看设备管理科相关采购项目线上报名系统试运行的通知”。网址:。
(五)开标地点:以报名成功或报名时间截止后短信通知为准。
(六)开标时间:以报名成功或报名时间截止后短信通知为准。
特别提醒:请报名单位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请密切关注短信通知,避免错过开标及议价相关事宜。本次报名资质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统一审核。(审核通过的单位,我院将在1 至 15 个工作日左右向其发出开标、议价短信通知。凡因我院已发送短信通知,而报名单位未及时关注知晓、错过投标议价的,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3-****点击查看8922
地 址:**市**区**路120号
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说明:
1、“※”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2、“▲”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
3、“○”标注的技术需求为一般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
4、本篇中若未明确要求所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形式,则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仅须保证清晰可辨即可。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产品名称(标的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术中神经电生理监测系统 | 1台 |
注:本表可不在《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中进行填报,且不作为响应情况的评分内容。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一)主要性能
1.总体要求
通过检测诱发电位(VEP,AEP,SEP,MEP)、肌电图、脑电图、TOF等测试项目,为手术医生提供大脑活动、中枢神经、周围神经、肌肉及麻醉用药的客观评价指标,实时反馈手术过程中中枢及周围神经的活动,指导手术进展中是否触及神经或对神经有无损伤及损伤的部位。
(二)技术参数
▲1.放大器:≥16通道,≥32个电极输入插孔,任意两个电极输入插孔均可定义为双极记录通道;
○2.采用前置器(放大器)加外接**盒设计,且**盒标识清晰,**盒连接电缆可自由拆卸,利于维护保养。
▲3.前置放大器接口为标准接口(DIN1.5或同等级通用接口),适配通用耗材,且无需转接配件。
▲4.灵敏度:0.01V /div到30mV/div分档控制;
○5.共模抑制比:≥120dB;
○6.噪声电压:≤0.5V;
▲7.共模输入阻抗≥3000MΩ;
○8.A/D转换:≥24位;
○9.电压灵敏度误差:1V/div~5V/div,误差±10%;
○10.模数芯片采样率:200KHz/通道;
○11.阻抗测量:所有输入的电极及地电极都可检测;
12.蒙太奇:所有的输入端都可以设置任意导联;
(三)刺激器参数
1. 高电流刺激器、低电流刺激器、恒压刺激器硬件一体化/集成式设计,保证同步性;
2. 输出方式:单、交替、串、序列;
3. 安全性:具备功率限制,开机测试功能;
4. 刺激极性:正相,负相,双相;
5. 电刺激器:≥16个高电流刺激接口,≥4个经颅恒压刺激接口,≥4个低电流刺激接口。
6. ▲电刺激器输出接口采用标准接口(DIN1.5或同等级通用接口),适配通用耗材,且无需外接或加配通用耗材接口转换配件;
7. ▲成串刺激频率:1Hz~1000Hz;
8. ○刺激脉宽:0.01-1ms;
9. 系统电流刺激强度及误差要求:最大脉冲强度为≥100mA,误差要求控制在±5%;
10. 脉冲输出频率:0.1Hz~120Hz;
11. 刺激强度:0~5mA,0.01mA/级;0~100mA,0.1mA/级,最大刺激强度≥1000V;
12. 声刺激配有标准声学耳机;
13. 声刺激输出:左,右,或双耳;
14. 极性:疏松、密集和交替三种刺激方式;
15. ○声刺激器:刺激声强:25-135dB;
16. 光刺激:通过LED闪光器可分别刺激左眼、右眼和双眼;
(四)软件功能
1. ▲神经监测软件项目:自发肌电图及电刺激触发肌电图、体感诱发电位、运动诱发电位、听觉诱发电位、视觉诱发电位、脑电图及脑电频谱分析等。
2. ▲监测技术:具备多项目同步监测、多窗口显示、任意排列、任意调节,项目同步监测,可根据不同的手术方案自由编辑,且设有方案向导可快速完成方案,具备自定义监测项目顺序,全方位监测手术风险的功能神经。
3. TOF测试功能:可直接反映肌松剂的代谢情况,能直接得到每个波形衰减程度的数值,自动存储每次测试的波形及数据。
4. ▲肌电图功能:自发肌电图、触发肌电图及电刺激诱发的肌电图监测,自动捕获肌电图动作单位电位;可根据不同的肌肉所发生的动作电位,设置不同的报警声音,提示注意相关的神经部位。
5. ▲诱发电位功能:多种显示模式,方便对比前后监测的波形变化,并可设定基础波形对比。
6. ▲脑电图功能:原始脑电图显示及回放,具有CSA、DSA等图谱及趋势显示,定量脑电图分析功能。
7. 椎弓根钉自动测试功能,有自动调节功能,D-波模态可用来测试脊髓的运动传导通路。
8. 具有近神经探测功能,方便了解刺激点与神经间距离。
9. ○抗手术器械干扰功能:能有效检测出外科手术中使用到的电子器械,有效避免干扰,并可清除电刀或其他设备的干扰信号。
10. 自动伪迹抑制功能,记录电极自动报警,如果监测的数据超出了预警范围,仪器自动发出声音预警。
11. 噪声分析屏蔽软件:软件具备干扰源频率分析功能,可分析手术室固定频率干扰并去除干扰频率。
12. ▲具备多个数据窗口显示:实时波形、趋势图、数据表格、视频图像、事件窗口等,同屏显示,也可分屏逐窗口浏览。
13. 实时显示波形数据有四种形式:数据的绝对值、每个波形与基线的差值、每个波形与基线的百分比值、刺激参数。
14. ○实时记录标记和显示事件标志,方便回放,用于后续的临床诊断及学术交流。
15. ○设备具有自动储存功能,如意外系统断电,重新开机后返回原运行程序,可保留上一次记录的数据,并继续进行监测。
16. ○原厂全中文软件,操作简便快捷;报告具备模板功能,用户可自行编辑、保存,支持中文报告,能与word的文档处理软件兼容,各显示窗口可复制并粘贴至其他应用软件。
17. ○屏幕打印功能:可将监测波形拷屏并自动导入报告中或存为图片格式。
18. 任何一台计算机均可以通过LAN或VPN进行远程数据监视,实现即时网络功能。
※(五)配置清单
1.肌电图诱发电位仪软件1套
2.主机1台
3.计算机1个
4.显示器1台
5.打印机1台
6.单孔非屏蔽电缆线至少9根
7.耳机1副
8.闪光器1个
9.≥16道主前置器1个
10.前置器**盒4个
11.电刺激**盒2个
12.单道刺激/记录盒1个
13.隔离电源1个
14.电源线组件1根
15.工作台1个
16.使用技术说明书1本
17.肌电图诱发电位仪软件用户操作手册1本
18.产品合格证1张
19.装箱单1份
20.资料袋1个
21.单道记录/刺激器1个
22.医用一次性针电极至少3盒
23.医用一次性神经探头至少3盒
24.神经和肌肉刺激器用体表电极至少5袋
25.均衡地缆1根
26.声光**盒1个
27.USB线1根
28.术中音响1个
29.术中音响脚垫 2个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期: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市**区**路120号(具体位置由采购人指定)。
(三)验收方式
1.医疗设备验收工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组织使用部门和中标人共同完成。医学装备验收包括到货验收和性能验收两部分。
1.1 到货验收
1.1.1货物到达现场后的到货验收,应****点击查看管理部门人员、使用部门人员、中标人共同进行,作出到货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1.1.2到货验收主要内容包括:查验外包装、合同号、箱件数、收货单位名称、品名、货号、批次及相关资料;开箱查验医学装备品名、规格、数量、外观、技术资料、出厂日期、出厂编号以及附件等。
1.1.3到货验收合格条件:
中标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交货;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提供的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且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配置要求;系统开机试运行正常。
1.1.4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性能验收
2.1性能验收主要内容包括:验证医学装备功能;验证医学装备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2.2性能验收合格的条件
医学装备技术参数、医学装备性能指标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参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当双方对验收意见产生分歧时,采购人有权单方委托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性能验收,并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性能验收结论”作为合同性能验收的依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该类型医学装备有基本性能标准的,按相关标准执行。
2.3性能验收过程应当做好现场记录,留存必要资料。
2.4对性能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属于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当及时办理换货、退货、赔偿等。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索赔全部已付货款。
3.属于国家规定商检范围的进口医学装备,到货后中标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商检部门申请检验。
设备运抵现场后,中标人在3天内派工程师技术人员抵达现场,****点击查看管理部门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中国商检部门完成开箱检查,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中标人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检验结果作为验收工作内容和依据。
医学装备到货验收和性能验收均合格,凭各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的验收记录(验收报告等),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支付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4.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技术参数、产品配置等)进行确认的,中标人有义务通过制造商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确认。
5.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6.中标产品如有场地装修(屏蔽装修)需要的,中标人需要合同生效后7天内,派出工程师到现场勘查场地条件,负责机房设计、线路布置,并提供图纸。采购人将根据要求负责场地装修(屏蔽装修)施工。
7.验收要求
按照最终签订合同约定内容验收。中选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设备,应提供生产日期距安装日期不超过1年的产品,合同质量标准应为达到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达到出厂标准或通常标准,并要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一旦发现采购安装的设备质量标准与合同约定标准不相符时,采购人有权拒付合同价款,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选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国产设备中选人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制造合格证;进口设备中选人须提供****点击查看海关关税完税证明等相关进口证明材料,且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中选人承担。
对国家规定需进行特种设备管理/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控评的设备系统,中选人需向采购人提供所购产品经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检测报告/放射设备性能检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控评报告,且一切相关检测/评价费用均由中选人承担。
※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设计费(若有)、软件升级费、接口及维修密码开放费、咨询服务费、维修维护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及验收合格质保期内等完成全部合同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若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的,****点击查看海关****点击查看海关增值税)。
若中标人所投****点击查看海关认可该产品可以免除进口税款的,****点击查看海关关税和增值税)由采购人享有,将不再支付给中标人,在最后一笔合同款支付时将该部分金额扣除。
因为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注:投标人须考虑最新的国际形势影响导致的国家税收政策变化或调控,对于进****点击查看海关税金采购人均不予承担,所有税费均包含于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投标价格及合同金额不做任何调整变动。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量保证期达到5年。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1.3质保期内,如中标人未按约定提供维修维护等售后服务,经采购人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则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护等,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不免除中标人的质量保证责任。
1.4设备损坏维修期间按采购人要求需中标人或制造商提供备用机使用,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及配套耗材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1.5技术要求及升级
1.5.1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提供终身远程培训和软件升级。终身开放软件接口、维修密码等,终身开放RS232、LIS、DICOM等数字接口,可无缝实现与采购人HIS/RIS/PACS连接或其他信息系统网络连接,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5.2 质保期内,中标人和制造商负责商品维修维护和更换,对于商品不能维修或更换,中标人应退还和支付采购人已支付的合同金额及相应的利息和损失,同时保证开机率≥98%(按365日/年计算),否则质保期做双倍**。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2.3中标人或制造商售后服务中,在质保期外如存在维修费用,应先维修后付款,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价格不得高于国家规定标准,具体金额,买卖双方另行商谈。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及配套耗材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3.其他
3.1设备在安装使用六个月内,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同一故障连续发生三次(非人为)或不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新设备(或退货)。若为更换,更换后的产品应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保修期;若为退货,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回所收采购人全部货款。
3.2因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引发医疗纠纷、事故时,其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人为因素除外),采购人保留设备不良事件的永久索赔权。
3.3对国家规定需进行特种设备管理/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控评的设备系统,中标人需在设备验收时向采购人提供所购产品经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检测报告/放射设备性能检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控评报告,且相关检测/评价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四、付款方式(二)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中标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原件、增值税全额发票原件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并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如中标人未按约定向采购人提供办理支付手续所需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五、知识产权中标人保证向采购人交付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权利),因侵犯第三方权利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采购人因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设备被第三方主张权利的,由中标人负责处理相关事宜并承担责任,届时采购人还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全部损失。
※六、培训中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中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产品到货验收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产品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修密码等维护维修必须的材料和信息,在验收时以列表清单的形式作出明确的响应。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的,须出具书面说明函并加盖中标人公章。
※八、履约责任1.中标人须遵守履约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或中标人履约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因中标人履约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在履约过程中,因中标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中标人自行应对和负责。
2.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的真实性;否则,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虚假响应的中标人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产品中标价格的10%计算。
※九、违约责任:1.中标人在合同约**期内未到货,每逾期一日按中标总金额1‰(仟分之一)/天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2.中标人违约责任的赔偿不意味中标人整个合同责任的解除,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降低、减少有关合同条款履行的承诺。
3.中标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中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中标人应一次性退还采购人已付的全部费用,并按照中标总金额的20%(百分之二十)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中标人负责向采购人赔偿。
3.1中标人擅自解除合同的;
3.2中标人擅自终止履行合同的;
3.3中标人逾期交货30个日历日以上的;
3.4中标人所交产品验收不合格且经采购人要求整改后仍未验收合格的;
3.5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且经采购人要求履行后仍不履行的。
3.6中标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或服务转包、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的。
4、中标人违反合同的约定,采购人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5、如中标人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及质保期外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则属于中标人违约,每违约一次,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1%(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且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新机承诺:投标人所投产品需为制造商原厂制造,中标人交付产品之日于产品生产之日间隔不得超过两年。
2.计量责任:如中标人交付的产品为列入法定计量检测或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及其他计量器具的,中标人须在产品验收时向采购人提供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3.灭失风险: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在采购人性能验收合格前,产品的保管责任、产品的损毁及灭失风险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合同履约过程中,因中标产品受加征关税等其他不可预见的政策性原因影响,导致税款增加的,增加部分税款由中标人承担;如国家或外商给予政策优惠补贴或减免税款的,该部分税款由采购人享有。
5.本项目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须满足《关于印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规定。
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明确列出承诺。
7.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二、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
|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 (30%) | 3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 2 | 技术 (质量)部分 (48%) | 48 | 1.起评分: 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54分。 2.扣分条款: 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1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共计12条),扣3分。 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12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共计12条),从起评分中扣除1分。 | |
| 3 | 商务部分 (22%) | 质保期 (4) | 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一年加2分,最多加4分。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
| 售后服务方案(12) |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为: 1.响应时间 2.人员配置(含学历、职称、工作职责等) 3.技术培训 4.风险防控 5.应急保障措施 方案内容优秀得12分,良好得9分,较好得6分,一般得3分,不合理得0分。 注:方案内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评审: 1.方案出现内容缺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 2.缺乏科学合理性,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 3.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 4.方案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不利于本项目的目的实现; 5.方案内容中包含其他项目名称,或出现与本项目不相关的其他内容; 6.内容空泛,无具体实施方法或内容; 7.现有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 | 提供方案,格式自定 | ||
| 业绩 (6) | 所投产品(同品牌型号)具有销售业绩,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 | 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及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复印件。 |
说明: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二)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四)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标书内容
标书参考格式内容详见附件。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投递
投标文件按下述要求编制,报名结束后采购人通过短信通知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人需派专人递送投标文件(专人须了解项目、公司资质、报价等情况),进行现场议价。
(一)比选(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均为纸质件。每套比选(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二)供应商应留存电子档,电子档为pdf文件,供应商需保证电子档与正本完全一致。
(三)在比选(投标)文件正本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四)若比选人对比选(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确认。
(五)所有比选(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不得以合页等其他形式提交。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视为无效
(一)未按照采购文件制作比选(投标)文件,在技术与服务需求中提供的支撑材料不符的;
(二)比选(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比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比选人串通比选的;
(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其他要求
(一)设备安装运行条件要求:如设备安装要求特殊,需在其他附件位置上传相关要求说明材料,详述所报设备系统安装运行所需的场地机房、环境设施、附属配套及用水用电的具体要求。对有特殊情况要求的,需予以重点说明。
****点击查看医院不接受恶意低档产品低价充好销售或设备捆绑销售耗材/试剂等不正当竞争的销售模式;严禁供应商串标、围标等恶意行为,若发现此类情况,取消调研/投标资格,若已中标、成交,视为无效,相关供应商两年内禁止参与我院投标,****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投标。
(三)如供应商已在报名系统中申请参加产品调研或比选议价会并予以确认的,但未到现场未参加产品调研或者比选议价会单位年度内累计达到二次的,****点击查看医院黑名单,****点击查看医院产品调研或比选议价会。
(四)参与议价供应商需熟知项目和产品情况、业绩情况以及最终底价等信息。议价现场询问不清楚情况的,采购人可现场视为无效标,最终价格以现场报价为准。
(五)投标供应商在报****点击查看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授权销售代表会作为与院方合同签订和合同执行的重要依据,投标公司签订合同后,合同执行期内严禁变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销售代表。
(六)同等条件下,我院将优先采购列入《****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以及高效节能环保产品。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采购活动。
(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竞选,只能按照一家比选人计算。
(十)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比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比选。
(十一)比选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十二)截至采购活动正式开始前,采购人所作出的一切书面或官网发布的更正、修改、补充说明、答疑等内容,都是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三)报名单位名称必须与比选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资格规定报名后,才具备采购准入资格。
(十四)比选人如对采购文件有任何实质性疑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且该书面质疑文件必须在公告时间结束前送达****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办公室,否则,视为完全放弃质疑。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日后,采购人根据会议安排时间另行通知(短信或电话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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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