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协助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省**市市辖区
发布日期:2025-08-22 12:04
项目编号: XZP202****点击查看200097
项目名称: 第三方协助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项目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招标条件
第三方协助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点击查看所需的医保基金第三方监管服务,在医保部门的组织领导下,****点击查看公司利用自身专业数据分析软件开展医保基金使用大数据分析,并提供具有良好专业理论和技能的专业人员,配****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员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配合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其他管理工,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合同。 |
范围 | 第三方协助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5-08-22 09:00 至 2025-08-29 17:00 |
获取方式 | 供应商应于2025年08月22日09:00至2025年08月29日 17:00前(节假日除外)到****点击查看(**市**区**路246号**大厦南楼17层)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或将报名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内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费打款截图 账户信息: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管道支行 户 名:****点击查看 账 号:3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点击查看2390 银行行号:314****点击查看03346 打款备注 公司名称(可简写)+项目名称(可简写)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9-02 09:30 |
递交方式 | 密封文件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5-09-02 09:30 |
开标地点 | **市**区**路**大厦南楼17层开标室 |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第三方协助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控制价:30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采购范围:****点击查看所需的医保基金第三方监管服务,在医保部门的组织领导下,****点击查看公司利用自身专业数据分析软件开展医保基金使用大数据分析,并提供具有良好专业理论和技能的专业人员,配****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员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配合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其他管理工,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合同。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时间09时30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市**区**路**大厦南楼17层。 3、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2日**时间09时30分。 4、开标地点:**市**区**路**大厦南楼17层。 5、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完好送达《磋商文件》指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 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4.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联系人:郭锦涛 联系电话:181****点击查看1297 通讯地址:**市**区**路246号**大厦南楼17层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敬请留意。
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路以西,汉园宾馆南侧**大厦1幢1单元17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