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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4,000 元 | 1 项 | 174,000 元 |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并验收合格。
2、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
(1)服务数量:中选人按照合同完成交付规定的工作量、提供全部服务过程中的完整资料、报告、配合疑点数据的实地取证工作等。
(2)服务质量:达到采购项目的绩效考核目标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比选人不再补偿。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合同签定且供应商工作人员项目开展后满3个工作日,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中标价格的50%作为首付款,以保障审核经费。成交供应商项目完成并出具完整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费用。成交供应商需开具发票。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5、比选申请人必须在比选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比选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6、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