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展沿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覃塘区农作物重大病虫观测场建设(项目编号GGZC2025-C3-040058-GXZY)质疑答复函

广西展沿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覃塘区农作物重大病虫观测场建设(项目编号GGZC2025-C3-040058-GXZY)质疑答复函

发布于 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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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供应商:****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大桥镇青年大厦1幢912室01间 邮编:311100

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邓长花 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3306

我公司于2025年8月4日10时00****点击查看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2025年**区农作物重大病虫观测场建设(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项目的质疑函,我公司收到后对其高度重视,即刻将该质疑函报采购人单位,****点击查看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进行了详细审查并征询采购人意见,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2025年**区农作物重大病虫观测场建设项目采购文件项目采购需求中智能虫情测报灯第10项需提供省级以上植保部门出具的两年四地试验报告;存在不合理性和排他性以及指向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事实依据1:采购文件中项目采购需求智能虫情测报灯技术指标第10项:“▲10、需提供省级以上植保部门出具的两年四地试验报告;”与采购需求的实际关联性完全无关,涉嫌设置倾向性条件来达到控标目的,此试验报告既不属于国家强制标准也不属于产品性能指标,而且省级以上的植****点击查看政府单位中并没有属于国家级的植保部门,只有农业农村部,完全属于以特定部门的试验报告排斥、限制潜在供应商。

法律依据1:违****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法律依据2:违****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二十一需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接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3:违反《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一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4:违反《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质疑事项1答复:

根据农技植保[2017]29号文《****点击查看中心关于加强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设备质量的要求明确指出选用的田间监测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植保机构组织的2年4 地试验,证明技术成熟、性能优良、运行稳定的产品,未经试验示范的设施设备不得批量采购。因此该参数要求满足上级部门的建设要求,同时也符合本项目的建设特点。同时该参数作为项目评审因素而非资格要求,其设置目的是为客观评价产品的综**平,不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要求,不会成为导致供应商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依据,因此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如贵公司对本次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点击查看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公司将****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备案。

此答复函在网上公开后视同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均已接收此函。

特此复函。

****点击查看

日期: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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