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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药品供应目录遴选公告(2025年第2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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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点击查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57号)、《****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试点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6〕67号)、《关****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卫计发〔2017〕59号)及《****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工作方案》(桐卫发〔2017〕10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点击查看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经研究决定,****点击查看医疗机构上报药品需****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药品目录补充遴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补充遴选范围 2024年4月1****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会议****点击查看医疗机构需求药品通用名,按需求剂型纳入遴选,清单列表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药品目录补充遴选需求清单》(2025年第2次)(下称《遴选需求清单》)。清单内推荐规格为需求参考,并非唯一选择项。 二、遴选规则 1.以通用名分组,不同通用名列入不同评选组。中成药按表格需求名称,同时参照功能主治情况。 2.本次遴选在综合考虑降价幅度的同时兼顾药品信誉好、质量好、价格合理、供货能力强的品种优先;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以及**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品种优先。 三、报名(报价)原则 参加本次药品目录遴选的产品报名(报价)必须遵循以下要求: 1.在《遴选需求清单》中通用名的药品生产企业均可报名参与产品报价。报价企业应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2《****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药品目录遴选报名表》、附件3《药品生产企业承诺函》、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纸质材料,且仅接受企业一次性书面报价。 2.同一生产企业的多个产品只接受1个被授权人进行报名(报价),1个被授权人只能代表1家企业。同一厂家、同一规格、不同转换比的产品只能申报1个转换比。 3.**省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的低价药品、生产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允许配送企业代理报价,填写《药品生产企业承诺函》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时应在盖章处注明配送企业,其余品种只接受生产企业报价。 4.生产企****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进口及港、澳、台地区产品国内总代理(无国内总代理的,应为从境外取得**省代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可视同生产企业。 5.报名表上生产企业或中标企业名称必需与实际情况一致,需要的企业盖章、授权签字必需齐备并真实有效,否则取消遴选资格。 6.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报价应为包括所有税费在内的价格,即企业对采购单位的实际供应价,包括配送企业的配送费用。 7.报价不得高于**省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公布的“联动(采购)”价格与“最高(医保)支付标准”,且****点击查看医疗机构的最低实际成交价。鼓励参与遴选的产品作出价格让步,以低于当前平台最低价格线上供应药品。 四、报名(报价)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8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请按要求备齐以下材料,于报名时间内至现场报名。 (1)《****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药品目录遴选报名表》《药品生产企业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材料(详见附件2-4)的纸质盖章版本。 (2)现场同时提交附件2-4的PDF合并扫描件(扫描件统一命名为“品种需求序号+生产企业”) (3)附件2《****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药品目录遴选报名表》的EXCLE电子版本存U盘,交由工作人员入档整理。 3.报名地址:桐****点击查看中心(茅盾西路66号)。 五、咨询方式 ****点击查看办公室,何老师,电话: 0573-****点击查看6682。
****点击查看 2025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