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 ||||
|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医院口腔CT、磁共振膝关节线圈及动力系统附件采购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2026年1月22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点击查看**公司 | ||||
| 地址:**省****点击查看原区建设西路187号9层90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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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具备本项目法定投标与履约资格;2.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最高高度≥142cm”要求,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介入活检方式”“患者未解压状态下,同机可实现组织标本拍摄功能”的要求,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4.中标供应商答复过程中提供的技术资料缺少生产厂家公章,不能证明其中标产品满足要求。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包3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点击查看 | ||||
| 2026年5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