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0-17 各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
点击查看胶囊式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在签订供货合同后接到通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及逾期超过30日乙方(上药科园****
点击查看公司)未能供货,经我院与上药科园****
点击查看公司协商一致,现解除《****
点击查看胶囊式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供货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胶囊式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
二、合同解除的原因
经我院与上药科园****
点击查看公司协商一致,解除《****
点击查看胶囊式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供货合同》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上药科园****
点击查看公司逾期未能按照合同要求供货,经我院与上药科园****
点击查看公司协商达成相关赔偿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兵捷
电话:0411-****
点击查看0166
公示科室:设备科
监督科室:纪委监察室电话:0411-****
点击查看0116
2.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18日
设备科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