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08-28 18:17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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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法 |
1、根据2025年8月26日发布的有关金燕路西侧地块保障房建设项目(A地块)电梯采购澄清修改文件,我司有如下疑问: 依据中华人民**国《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和**省《住宅设计标准》(DB32/3290-2020),设有电梯的住宅单元,应至少有1台电梯满足下列尺寸要求: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90m;采用深轿厢时,轿厢宽度不应小于1.10m,深度不应小于2.10m。且根据《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1000kg电梯轿厢面积应<2.4m2,若按澄清文件所述尺寸,轿厢面积已超2.8m2,该轿厢尺寸要求直接违反电梯相关规范,将导致电梯无法验收。 为确保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要求,保障担架电梯功能合规性与验收顺利,请贵单位将本项目担架电梯轿厢尺寸修正为1100mm×2100mm(宽×深)。此尺寸既满足《住宅项目规范》《**省住宅设计标准》中“深轿厢适配担架”的核心要求,其计算面积(2.31m2)亦符合1000kg载重电梯轿厢面积<2.4㎡的规范限制,可有效规避验收风险。 回复:本项目担架电梯电梯井道尺寸(2000*2500mm)对应轿厢尺寸修改为(1100*2100)。其他电梯轿厢尺寸按第二次答疑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