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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点击查看品类部-信科公司风速风向传感器等15项设备专有协议采购****点击查看)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l 依据《海油发展规范贸易商、代理商、服务商使用指导意见》,本次采办允许贸易商、代理商参与。
l 项目名称:【信科公司风速风向传感器等15项设备专有协议采购】
l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l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水文气象监测系统建设、维护所需的设备,用于实时采集平台周边海域的气象数据(监测参数包括但不限于风速、风向、大气压力、温湿度、能见度等核心气象要素,数据需实时传输至海上设施****点击查看数据中心),为安全生产、作业调度及应急响应提供决策支持。本项目所采购的设备需适应海上恶劣环境(高盐雾、强风、极端温湿度、腐蚀性环境),具备全天候连续监测能力,并满足国际海事组织(IMO)、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规范及平台自动化系统集成要求。】
l 项目所在地:【**】
l 预计发标时间:【2025年10月】
l 资质及信誉要求:
一、 资质要求:
(1) 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①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②****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投标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点击查看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点击查看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点击查看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二、 信誉要求
(1) ****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 。
(2)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3) ****点击查看商行****点击查看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 ****点击查看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
(5) 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6)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的情形,并且应答人须提供承诺。
三、 业绩要求:
(1) 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之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气象站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 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业绩合同、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采购名称、数量及标的内容等内容;验收证明文件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订单相应的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且订单累计金额达到要求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 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一、 ★特殊说明:(应答人/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成立时间要求 | 如供应商非海油发展供应商**库供应商,应答人成立时间应满三年(以营业执照内容为准); |
★特殊说明(代理商、贸易商) | 1) 成立满三年(以营业执照内容为准); 2) 原则上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特殊情况无法满足的,应提供具体情况说明,****点击查看小组确认是否认可; 3) 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 4) 自有社保人数≥5人,履行社会责任,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5) 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6) 具有获取产品的渠道能力,且产品质量优良; 7) 代理商应具有有效代理证书,且满足资质要求,且不能为项目代理; 8) 新准入海油发展名录的贸易商、代理商,将在准入名录前开展现场考察工作。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公告有效期间,供应商可在本项目“采办计划公告”页面的“意见反馈”处留言表达参与意向。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点击查看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提醒(重要):鉴于新入名录注册供应商的评审要求,供应商须按采办计划公告《附件2:注册供应商资质材料提报文件》的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供应商准入操作手册》。
联系人:罗赟普
联系电话:0755-****点击查看3544
邮箱地址:luobp@cnooc.****点击查看.cn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点击查看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2025年09月24日14:00:00)至( 2025年09月30日10: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点击查看)
2025年09月24日1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