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1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三)供货情况:
中标后按采购人采购数据进行供货,药交所采购,供货周期为一次。
(四)其它:
中标结果公示后,请中标人在2个工作日将本项目相关资料(厂家资质,****点击查看公司的授权书,配送公司资质)送到****点击查看医学装备部审核。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到货,未在规定时间送达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