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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县国民体质健康监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要求:采购内容为身高体重测试仪、肺活量测试仪、俯卧撑测试仪、一分钟仰卧起坐测试仪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4、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预算:20.00万元
6、采购公告日期:2025年7月29日
7、开标日期:2025年8月8日09时00分
8、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9、成交人:
(1)名称:****点击查看
(2)地址:**省**市高新区望**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D8栋集思空间2180室
(3)成交价:14.90万元
(4)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0、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通过E-mail(****点击查看@qq.com)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现场递交。按成交结果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公示时间:2025年8月8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禹都大道**名府东侧约200米
联系方式:180****点击查看2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西关街道华洋新世界6#楼6层
联系方式:136****点击查看28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采购人代表)、邵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180****点击查看2908(采购人代表)、136****点击查看2853(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