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瓶装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关于瓶装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5-30
关于瓶装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关于瓶装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

院内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瓶装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情况:我院因医疗业务需要,采购瓶装医用氧气、高纯二氧化碳、氩气、标准气等医用气体,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根据采购制度要求,现面向社会发布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三、资金情况:单位自筹资金,年采购金额控制在9.5万元。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

四、采购方式:院内议价采购。

五、项目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

年采购数量

单位

采购控制价

1

医用氧气

(10L/瓶)

300

9.5万元

2

医用氧气

(40L/瓶)

600

3

高纯二氧化碳

(40L/瓶)

50

4

高纯氩气

(40L/瓶)

5

5

高纯乙炔

1瓶/瓶

5

6

普通氩气

(40L/瓶)

2

7

标准气

(40L/瓶)

3

五、参加院内采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由采购人确定的特殊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点击查看采购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2)具有医用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气体、瓶体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强制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

(3)具有《气瓶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具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自有专用车辆;

(5)具有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储罐供气并办理使用登记证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医用气体的生产设备。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材料及投递方式:报名材料为资质商务材料及报价单,报价单需要盖公章;报名人将报名材料密封及封面盖章(盖章要在密封处)后于2025年6月6日17:00前通过邮寄(****点击查看@163.com)或者现场递交,材料未密封视同报名无效,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方案文件,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 2025年 5月30日至2025年6月6日(5个工作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3、报名地点:****点击查看市**区**路70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点击查看281联系人:卢药师)。

七、监督部门及电话

****点击查看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778-****点击查看503

附件1:采购需求25-2-2、附件1 采购需求.docx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30日


附件(1)
25-2-2、附件1 采购需求.docx
下载预览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