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智能物流系统之物料转运车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园区智能物流系统之物料转运车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4-11-15
天津****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18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19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178条

立即监控

园区智能物流系统之物料转运车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6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8日23时59分59秒

本园区智能物流系统之物料转运车采购(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园区智能物流系统之物料转运车采购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园区智能物流系统之物料转运车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点击查看 1169万元(人民币) 合格 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
2 ****点击查看**公司 1102.8万元(人民币) 合格 合同签订后11个月
3 ****点击查看**公司 1200万元(人民币) 合格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点击查看 孔亮 /
2 ****点击查看**公司 张少鹏 /
3 ****点击查看**公司 刘东桔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点击查看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市高新二路****点击查看**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点击查看5014。

三、其他公示内容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研究院。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辋川镇特字16号

联系人:古颖

电话:029-****点击查看85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高新二**口**证券大厦8层

联系人:田婧、王莉

电话:029-****点击查看7505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