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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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部分参比制剂(原研药)、创新药、生物制剂
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我省参比制剂(原研药)、创新药、生物制剂独家、生物制剂同组最低申报常规增补挂网规定,现将部分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8月21日。受理申(投)诉期间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本次挂网结果申(投)诉。
二、拟挂网公示
(一)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拟挂网药品挂网价提出申(投)诉的,有关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做出说明。
(二)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进入“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原研药品(参比制剂)挂网-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申投诉事项选择【原研/参比制剂(2025年7月份)】、“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独家通用名、剂型药品挂网-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申投诉事项选择【生物制剂独家(2025年7月份)】,”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普**药、中成药、生物制剂不高于同组最低价挂网-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申投诉事项选择【生物制剂(2025年7月份)】,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三)企业被举报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药品挂网资格。
(四)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公示价格作为该药品在我省药采平台的挂网最高限价。
电话:0311-****点击查看6539
附表1.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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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