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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026年第1批货物类框架采购(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点击查看)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点击查看2026年第1批货物类框架采购(公开询比),采购人为****点击查看,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点击查看集团)生产经营需要,特开展****点击查看2026年第1批货物类框架采购(公开询比)项目。
2.2采购范围:本项目标1、标3适用于****点击查看本部,标2、标4适用于****点击查看本部、****点击查看公司、云电信通、****点击查看公司。
2.3项目实施地点:**省**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采购分类:框架
标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
标2:2027年1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
标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标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项目类别:货物。
2.7标的清单: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最大中标数量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框架采购有效期 | 适用地点 | 响应保证金(元) |
| 1 | 标1:无人机维保备件备机 | 包1:无人机维保备件备机项目 | / | 96 | 详见报价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 | **省**市 | / |
| 2 | 标2:2027-2028年办公电脑 | 包1:100%中标量2027-2028年办公电脑框架采购 | / | 90 | 详见报价表 | 2027年1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 | / | |
| 3 | 标3:2026年-2027年生产材料 | 包1:2026-2027年一般生产材料 | / | 29.9988 | 详见报价表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 / | |
| 包2:2026-2027年特殊生产材料 | 9.0012 | 详见报价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 / | ||||
| 4 | 标4:2026-2028年药品、医疗器械 | 包1:2026-2028年药品、医疗器械(本部) | / | 20.4 | 详见报价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 | |
| 包2:2026-2028年药品、医疗器械(云电信通) | 6 | 详见报价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 | ||||
| 包3:2026-2028年药品、医****点击查看公司) | 1.8 | 详见报价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 | ||||
| 包4:2026-2028年药品、医****点击查看公司) | 1.8 | 详见报价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 |
备注:
1、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用。
2、标1:实际分配金额下限不低于预估金额的80%,分配金额上限不高于预估金额的100%。标2:实际分配金额下限不低于预估金额的80%,分配金额上限不高于预估金额的100%。标3:实际分配金额下限不低于预估金额的80%,分配金额上限不高于预估金额的150%。标4:实际分配金额下限不低于预估金额的80%,分配金额上限不高于预估金额的150%。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预计采购量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预计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预计采购量下限的,应**协议有效期限,**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期)内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3、如采购文件正文与技术规范书针对同一要素有不一致的要求或表述,均以采购文件正文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 2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
3.2专用资格要求
| 专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 1 |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备由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 标1:无人机维保备件备机[包1:无人机维保备件备机项目] |
| 2 | 本项目的物资品类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若同时投标则均否决;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证明文件,且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时委托多个代理商投标则均否决。 | 标2:2027-2028年办公电脑 |
| 3 | 供应商一是****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如XX市/****点击查看管理局)核发且范围涵盖易制毒、易制爆的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点击查看**部门对应管控化学品备案。若供应商是生产企业,可用“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须取得其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如XX市/****点击查看运输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危化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使用外包运输须提供承运方上述有效资质及**协议。 | 标3:2026年-2027年生产材料[包2:2026-2027年特殊生产材料] |
| 4 | 供应****点击查看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 标4:2026-2028年药品、医疗器械 |
4.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标采购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点击查看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点击查看.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响应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响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点击查看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点击查看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点击查看-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9月30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10月12日22时00分00秒
4.3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2026年10月14日18时00分00秒
5.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谈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点击查看.cn)递交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00秒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点击查看.cn)线上方式开标。
6.1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00秒
6.2开启地点: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点击查看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点击查看.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供应商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点击查看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如响应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点击查看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供应商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请各供应商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响应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采购工作组成员进行与报价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审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审,请专家在评审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点击查看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现场核查
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对于新进供应商以及解除黑名单处理的供应商****点击查看公司系统采购活动等情形,招标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在供应商现场核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投标时响应内容的全部证明材料(如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发票),如未能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支撑投标时响应内容,招标人有权按照虚假投标处理。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中国****点击查看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注:现场核查标准如与招标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10.异议及投诉
10.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通过邮箱递交
异议递交方式:ywwzyw@yn.****点击查看.cn
异议递交电话:****点击查看100100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点击查看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点击查看.cn)按要求提交。
10.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点击查看.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点击查看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10.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点击查看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云大西路105****点击查看科技园二期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巷139号
联 系 人:“双百热线”
电 话:****点击查看100100转2转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点击查看【盖章位置】
2026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