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中医医院检验科质控品配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青阳县中医医院检验科质控品配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1-02
安徽****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70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82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检验科质控品配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检验科质控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办事处**塘天辰路制剂楼三楼西侧

成交金额:52745.44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检验科质控品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拟确定一名供应商负责****点击查看检验科质控品配送服务,在服务期限内按采购人需求分批配送。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供货合同一年一签,采用 1+1+1 方式签订(一年服务期结束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如中标人履约良好,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总年限不超过3年)。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业农、胡**、朱仲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文件约定收取,金额: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566-****点击查看710

地址:**市**县蓉城镇陵阳路20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湖光路与雪霁路****点击查看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8929或****点击查看1311分机号6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工

电话:0551-****点击查看8929或****点击查看1311分机号630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1).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