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门诊慢性病随时鉴定工作通知》(依医保函[2020]26号)文件要求,****点击查看人民医院、****点击查看医院开展门诊慢性病随时鉴定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城镇参保职工和城乡参保居民开展门诊慢性病预约申报和鉴定工作。****点击查看医院、中医医院按照门诊慢性病鉴定程序,对城镇参保职工和城乡参保居民申报人进行了门诊慢性病鉴定,现将2025年4月份下半月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鉴**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2025年5月1日-2025年5月9日),鉴定合格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相应病种门诊慢性病待遇。如鉴定合格参保人员不能正常享受待遇,****点击查看中心核股咨询。如公示的鉴定不合格人员对鉴**果有异议,****点击查看中心查股提出复核申请,****点击查看中心核股可定期组织提出异议申****点击查看医院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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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