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二四五医院眼震视图仪、甩头试验仪及良性眩晕诊疗系统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沈阳二四五医院眼震视图仪、甩头试验仪及良性眩晕诊疗系统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5-30

招标详情

沈阳二四五医院
联系人联系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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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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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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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就眩晕诊疗专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项目详情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眩晕诊疗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

眼震视图仪、甩头试验仪、良性眩晕诊疗系统各1套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

眼震视图仪

1套
2

甩头试验仪

1套
3

良性眩晕诊疗系统

1套

3、服务要求

投标商需具备设备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体系并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双方约定期限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技术培训:提供≥2名操作人员现场培训,确保独立操作能力;质量保证:整机质保≥2年,核心部件(传感器、控制系统)质保≥5年;售后服务: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故障响应时间≤4小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投标商所供应设备软硬件须严格对标国家以及所属行业当下施行的各项标准要求、技术规范,任何一项指标均不得低于既定基准,以切实保障产品质量过硬、合规可用。技术参数及功能应满足临床所需。




三、投标商资格要求


1. 基本资质:

1.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供应商是依据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商若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商若为制造商,除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经营许可证明(如该产品若涉及特殊行业要求或相关经营许可的情况);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材料提交要求


1. 报名方式:供应商需携带以下材料至****点击查看8号楼204室现场报名:①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厂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所投设备相应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以及近3年同类设备销售合同案例(至少1份)及技术参数证明材料;④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作为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点击查看委员会在评标阶段认定。

2.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6月9日(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3.报名地点:****点击查看8号楼二楼 204室(**区**路75号)





五、开标时间


开标安排开标时间及地点请关注官方通知,请供应商确保联系方式畅通。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权老师 阎老师

电话:024-****点击查看0016

备注:1. 供应商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虚假材料将取消资格并列入黑名单。2. 技术参数最终解释权归****点击查看所有,医院有权根据评审结果调整采购需求。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29日



注: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点击查看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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