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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现将**省**市某部的需求公示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初步技术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套) | 总价(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点击查看 | 详见附件 | 1 | 58 | 58 | 2025年11月 | 预算仅供参考 |
一、资格条件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且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册证。
二、项目反馈时间:
2025年9月11日至9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需求公示内容说明
(一)报名时按照附件要求详细填写,预算和采购内容以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本次公示非预报名环节,具体招标报名环节(含联系人)以后续正式发布的采购公告为准;
(三)本次需求公开仅为后续开展工作做基础准备工作,低于三家的可参与的项目,将重新论证调研后公示意向,再进入后续准备工作。
四、反馈方式:将附件的报价单和彩页等材料盖章扫描成PDF发送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
联系电话:0510-****点击查看0871、188****点击查看0089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