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系统整合项目询价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系统整合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于 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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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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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作为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之一,为优化**配置,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做好科技项目管理和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计划实施前期建设系统功能整合,建立统一的综合管理平台。现就项目实施需求面向社会公开询价,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信息系统整合项目

(二)建设需求: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质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队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违反上述规定的响应文件均无效。

(四)近三年(2022年9****点击查看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科研院所信息系统开发或集成服务经验。

三、询价响应

(一)响应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内容,涵盖 二、供应商资质 所要求的第一至三条内容,内容未涵盖部分视为无效响应);

3.近三年(2022年9****点击查看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科研院所信息系统开发或集成服务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提供1-3份证明材料,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4.报价明细表。

(二)响应文件递交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盖有供应商公章,未密封或未盖章的视为无效文件;

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以收到文件时间为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供应商必须一次性递交响应文件,文件递交后不得修改。如需撤回,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

4.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下午17:00(**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5.递交地点:**市西**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2层;

6.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真实的响应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发现,我中心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7.联系人:王老师 010-****点击查看7125

四、公示时间

5个日历日,到期撤下。

附件:****点击查看信息

系统整合项目需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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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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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系统整合项目需求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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