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电子气管镜升级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电子气管镜升级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于 2025-09-04
江西****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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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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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点击查看(本级)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电子气管镜升级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点击查看电子气管镜升级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30000
单位:条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点击查看电子气管镜升级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3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点击查看于2021年11月购置了富士品牌的XL-4400内窥镜系统,现因工作需要,拟采购与之配套使用的电子气管镜1条。
为确保给患者检查的准确性、检查结果的科学性以及设备使用的安全性,本次拟采购的电子气管镜需适配原厂家生产的产品。由于该电子气管镜需与我院原有内窥镜系统XL-4400富士品牌相匹配,其结构较为复杂,接口及相关配套技术具有唯一性,目前暂无其他品牌的产品能与之安全适配,因此其他品牌无法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富士胶片****点击查看公司是****点击查看在中华人民**国(**市)范围内作为富士胶片医疗用内窥镜(呼吸科)品的授权经销商,依据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的供货渠道销售富士胶片医疗用内窥镜产品,****点击查看为该区域的唯一总代理。
因此建议与该产品的代理商****点击查看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以及《****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法定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市****点击查看园区西路2号4楼B-05

三、公示期限

2025年9月4日2025年09月04日至2025年9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高宏波

联系电话:0411-****点击查看9639

联系地址:**市**区悦岭西街139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王冠

联系电话:0411-****点击查看0600

联系地址:**市**口区龙祥街60号2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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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电子气管镜升级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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