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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信息系统原厂延续性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采购标的信息:(1)基础业务系统、(2)临床信息系统、(3)电子病历系统、(4)检验信息系统、(5)医学影像系统、(6)医技管理系统、(7)运营管理系统、(8)医疗管理系统、(9)患者服务系统、(10)合理用药系统、(11)外部接口系统、(12)其它系统、(13)数据库;
2.技术服务要求:能够提供本地化快速响应服务。
3.提供我院所使用的核心软件系统等日常运行维护、技术故障处理、系统运行评估等服务。
4.提供远程网络、现场巡检相结合的技术支持服务,服务单位须安排工程师定期开展系统软件巡检工作。
5.提供系统清单中软件版本升级服务(含升级版软件产品和升级过程技术支持)。
6.提供针对用户新增需求的软件客户化修改服务。
7.开放系统软件开发商的技术**,并为用户系统管理员、使用人员提供专业化技术培训。
8.提供现有软件接口政策性调整和升级服务。
9.进行软件系统运维服务过程中,不得对我院的业务经营数据进行增删、修改、复制、传送、记录等,所有维护操作须得到院方许可。所有过程信息为机密,服务单位应妥善保管采购单位资料,保守机密。
10.技术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1)一级问题:系统严重故障。所有部门或重点窗口部门不能正常工作,经电话或网络支持仍不能解决问题,服务人员最迟30分钟到达现场。
(2)二级问题:系统一般故障。重要窗口部门能够维持工作,经电话或网络支持仍不能解决问题,服务人员最迟3小时内到达现场。
(3)三级问题:一般性的数据调整、修改。经电话或网络支持仍不能解决问题,服务人员最迟24小时到达现场。
(4)非工作时间,遇系统严重故障,经电话或网络支持仍不能解决问题,服务人员最迟2小时到达现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865,8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点击查看作为****点击查看医院建设项目信息化采购项目一标段的中标单位,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62.00万元,现因原厂服务到期,拟采购延续性服务。本****点击查看医院核心系统、软件系统底层代码、数据库架构及各类功能模块,知识产权均归属****点击查看。该系统技术架构具有专属唯一性,核心技术、底层逻辑及配套接口仅原厂完全掌握。若不采用原厂技术服务,极易引发数据错乱、数据丢失、系统不兼容、业务流程中断等重大问题,****点击查看医院正常诊疗秩序与数据安全。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综上,****点击查看医院诊疗工作稳定运行、医疗数据安全完整,规避系统瘫痪、数据损毁等重大风险,须向原项目中标单位采购原厂延续性专业技术及系统升级服务,添购资金总额未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本项目经行业专家论证,单一来源理由充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两江新区礼嘉镇礼环北路7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7月07日至2026年07月1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异议,将不予接收。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将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4、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的单一来源采****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网。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市宽**台北大街1913号
联系电话:0431-****点击查看1545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办公室
联系地址:**市**区**大街2688号
联系电话:0431-****点击查看775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省**市**区绿地蓝海B座608室
联系电话:0431-****点击查看724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初审:钟柠 复审:于晓琳 终审:陈程
附件信息:
(735.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