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已报废资产进行回收处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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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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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已报废资产进行回收处置的公告

我镇拟处置到期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现需有资****点击查看公司对已报废的88件固定资产进行回收。****点击查看公司可在公告时间内向我镇报名,最终选定单位将根据资质、报价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

一、工作内容

对我镇已报废的资产进行回收。

二、报名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处理明细资产所需各种资质、报废机动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等。

三、报名应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单(按附件填并加盖公章);

5.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其他事项

资产位置:海****点击查看人民政府。

资产现状:以实物现状为准。

提货:现场提货,提货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装卸和运输费用)。

六、报名地址

海****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七、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年锋,联系电话:0898-****点击查看6707。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5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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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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