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立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集中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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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议价采购公告

各有关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点击查看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议价采购机制,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已委托****点击查看(以下简称:****点击查看公司)集中议价采购中药配方颗粒。现启动中药配方颗粒集中议价采购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参与。

一、采购主体

****点击查看医疗机构。

二、采购范围

除京津冀“3+N”联盟采购的200个国标品种外,**市在用的具有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药品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详见《****点击查看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集中议价采购目录》(附件4)。

报名企业须响应《****点击查看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集中议价采购目录》60%以上的品种才能报名成功。

三、采购模式

采取“综合评审+集中议价”的方式遴选质效双优的中药配方颗粒产品及生产企业,建立“中药配方颗粒集采库”,供医疗机构在集采库自主选择高性价比品种并实施采购。

****点击查看公司对中选产品进行留样和质检报告保存。采****点击查看公司不定期组织对中选产品进行抽检,由被抽检企业提供相关批次样品及检测报告等资料,中选产品首次抽检不合格,则立即将该产品移出集采库;若同一企业累计出现三次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则将该企业整体移出集采库,并列入“违规名单”。

四、采购周期和执行说明

(一)本次中药配方颗粒集中议价采购暂定以中选结果执行日起36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采购周期内采购合同每年一签,中标价格可在合同重新签订时进行调整,需提供切实调整依据。

(二)采购周期内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变更为国家药品标准的,在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之日起,同品种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组织生产,中选人应当在合理过渡期内将供货标准调整为国家标准,过渡期按国家政策执行,需向采购人提供近效期半年以上的产品。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后生产的原备案标准的配方颗粒,禁止销售给采购人使用。

(三)采购周期内,****点击查看医疗机构优先使用本次集中议价采购中选生产企业的中药配方颗粒。

(四)采购周期内,如因**省实施中药配方颗粒价格线上挂网采购的相关工作,中选中药配方颗粒最低挂网价低于中选价格,则中选生产企业该品规价格动态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低于最低挂网价。

(五)采购周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中选产品成本或产能出现突发或异常变化时,由签订购销协议中的各方协商解决。

(六)采购周期内,中选企业如有以下行为,将被列入“违规名单”。

1.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及文献资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2.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申报。

3.相互串通申报、协商报价,排斥其他申报企业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方或者其他申报企业的合法利益。

4.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协议。

5.未按采购方及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供货承诺。

6.中选中药配方颗粒经第三方检测认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7.生产企业出现无故缺货、断货、供货不及时,对临床使用造成巨大影响。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申报企业列入“违规名单”的,取消该企业的申报资格;中选企业列入“违规名单”的,取消该企业的中选资格并解除其合同,同时取消上述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三年****点击查看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集中议价采购活动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采购周期内,中选中药配方颗粒存在以下任一情况时,该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周期提前终止。

1.议价中选品种纳入国家、省带量采购范围的,须按国家、省带量采购政策执行。

2.议价中选品种因临床用药管理停止使用。

3.议价中选品种因国家、省政策调整,直接影响协议履行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4.中选品****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暂停生产、销售、使用等情况。

五、采购流程

企业根据公告要求在“**市药械采供信息服务平台”报名、提交申报材料;待报名审核通过后,报名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品资质填报及线上意向报价;由评审专家组根据综合评价评分表(附件3)打分,结合入围线下议价企业数(表一),确定拟入围线下议价环节企业;经综合评审确定入围线下议价环节的生产企业,由生产企业进行线下报价,议价专家组根据拟中选规则确定拟中选生产企业及品种;****点击查看公司将拟中选结果在“**市药械采供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

六、保证金事项

保证金分为参选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在2025年6月19日18:00前,报名****点击查看公司缴纳参选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参选保证金的企业,视为放弃参选资格。

参选保证金对公收款账户信息见平台首页下载专区《****点击查看账户信息》。

在中选结果公示后,中选企业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非中选企业参选保证金在中选结果公示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相关事宜详见采购服务合同。如出现以下情况,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确定拟中选资格后因自身原因放弃的;

2.中选人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时签订合同的;

3.参选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4.报名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七、议价规则

国标品种以1g中药配方颗粒为单位组织竞价,省标品种以1g中药饮片为单位组织竞价,所有参选人集中报价,最终不超过6家企业入选“中药配方颗粒集采库”,企业线下报价须低于线上意向报价。拟中选规则将根据当批次需求论证结果,并结合议价现场专家意见综合拟定。

八、事务性服务提供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委托的集中议价采购服务机构,提供中药配方颗粒集中议价的信息平台及技术支持、运营监测和运营维护等保障性服务,按中选中药配方颗粒销售金额的3%收取服务费用,通过中选人进行结算。

九、其他

(一)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6月13日9:00~2025年6月19日18:00

报名网站:**市药械采供信息服务平台

报名网址:ybyxcg.cn

(二)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6月20日9:00-18:00

(三)企业修改时间:2025年6月23日9:00-18:00

(四)资格终审时间:2025年6月24日9:00-18:00

(五)产品资质填报、意向报价时间:2025年6月25日9:00~2025年7月7日18:00

(六)公布入围线下议价环节企业:请在**市药械采供信息服务平台查收。

(七)咨询电话:0831-****点击查看08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人:廖老师,吴老师。

(八)监督及举报电话:0831-****点击查看579

联系人:秦老师

附件:1.生产企业申报须知

2.产品资质填报材料目录

3.综合评价评分表

4.****点击查看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集中议价采购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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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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