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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点击查看医保局履行重要事项报告,拟对部分试行期满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转归,现予以公示(****点击查看)。
公示期:2025年1月21日至1月27日17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点击查看医疗保障局反映。邮箱:****点击查看@163.com(请注明“转归项目”),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375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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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