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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点击查看保障局《关于做好**联盟干扰素接续采购等批次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对“**中药饮片联盟采购”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及约定采购量
****点击查看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联盟干扰素接续采购等批次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中的“附件1、2”确定中药饮片品种范围、价格及约定采购量。
二、品种挂网
(一)中选的中药饮片,企业无需进行申报,由我中心于2025年8月19日前在系统中将中药饮片信息直接导入。
(二)此次项目涉及的中药饮片,若出现信息有误情况(如“申报企业”名称有误等),请将说明函及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和电子件,发至邮箱****点击查看@163.com(邮箱主题格式样例:****点击查看0820+中药饮片+企业名称)
三、三方协议签订
(一)三方协议于2025年8月20日开始发起签订,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可协商按自愿原则选择纸质合同或电子合同签约方式,于2025年9月20日24时前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工作(模板详见附件)。
(二)全部中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自主审慎选定配送企业,原则上采购周期内不得变更配送企业,配送企业未经生产企业确定,****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发起三方协议,因重复发起三方协议影响中选结果落地的,对生产企业和相关配送企业采取约谈、函询和信用评价惩戒。
(三)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加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长期不签合同,导致医疗机构无法开展采购、影响临床使用的,视情节取消相关企业中选资格或按规定给予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评级。医疗机构未按时签订协议的,****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协议考核和结余留用考核有关规定管理。
四、配送企业选择
中选企业在“中药饮片、配方颗粒—配送关系管理”中建立配送关系。
五、保障药品供应
请相关中选企业提前做好备货准备,保障中药饮片供应,原则上中选中药饮片备货量不得少于协议采购量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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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