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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市远程会诊转诊平台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点击查看
中标人地址:**市**区**路20号院4号楼12层1201室
中标价:25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1 | 远程会诊管理系统 | 蓝卫通远程会诊管理系统软件V3.0 | 套 | 1 | 188000 |
2 | 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 KEDACOM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 台 | 1 | 46000 |
3 | ****点击查看工作站 | 蓝****点击查看工作站 | 台 | 1 | 22000 |
五、评委名单:王静、孙后萍、吴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津河路76号、**市诚信大厦18楼1808室,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397、0563-****点击查看999。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纪检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杨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397
地 址:**市津河路76号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999
地 址:**市诚信大厦18楼1808室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