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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 :2024-09-06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仪器设备整体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7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评分标准-技术部分-人员和能力保障-原如下内容“1、投标人根据全院医疗设备数量和规模情况,承诺配备驻场工程师≥3人,得7分;配备驻场工程师2人,得4分;配备驻场工程师1人,得1分;未承诺不得分(要求:驻场人员上班制度严格采购方的标准执行,****点击查看供应部监管)。2、投标人具有专业的工程师团队,拥有放射类、彩超类、高压氧、压力容器、内镜、实验室分析仪器等相关的工程师。每提供一类工程师证明资料计3分,同一名工程师拥有多个资质证书按资质证书类别数计分,最高计18分。以上需提供驻场工程师数量承诺函及投标人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资质证书或培训证书复印件,未提供者不得分。”
现更正为:“1、投标人根据全院医疗设备数量和规模情况,承诺配备驻场工程师≥3人,得10分;配备驻场工程师2人,得7分;配备驻场工程师1人,得4分;未承诺不得分(要求:驻场人员上班制度严格采购方的标准执行,****点击查看供应部监管)。2、投标人具有专业的工程师团队,拥有放射类、彩超类、高压氧、压力容器、内镜等相关的工程师。每提供一类工程师证明资料计3分,同一名工程师拥有多个资质证书按资质证书类别数计分,最高计15分。以上需提供驻场工程师数量承诺函及投标人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资质证书或培训证书复印件,未提供者不得分。”
2、采购文件评分标准-商务部分-售后服务能力-原如下内容“投标人拥有西门子、富士、奥林巴斯、史托斯、东芝(佳能)原厂针对本院的一级或二级售后授权,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每提供一份计4分,最高计20分;未提供者不计分。”,现予以删除。
3、采购文件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业绩-原如下内容“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医疗设备整体维修保养类似行业业绩的(部分科室或者技术咨询合同不属于全院整体仪器设备维保服务合同),每提供 1 个计5分,最多计20分。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现更正为“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医疗设备整体维修保养类似行业业绩的(部分科室或者技术咨询合同不属于全院整体仪器设备维保服务合同),每提供 1 个计10分,最多计40分 。”
4、原采购文件以及采购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3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现变更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1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5、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上午10:00(**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上午10:00(**时间)”现变更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上午10:00(**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上午10:00(**时间)”
6、其他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谭晶晶
电话:189****点击查看13758
2、采购人
名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西路162号
联系人:邓主任、彭主任
邮编:/
电话:****点击查看2069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高桥街道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圭水大厦906
联系人:谭晶晶、王莎莎、刘劲荑
邮编:410000
电话:189****点击查看1375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