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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和供应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关于强化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的意见》(豫政办〔2017〕6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遴选条件
1、****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公布的非免疫规划疫苗中选品种;
2、近5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廉洁、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 遴选品种
本次仅针对省目录中同一品种疫苗有2个及以上厂家的。
三、 遴选办法
1.****点击查看中心对疫苗生产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申报资料不完整的,取消参加疫苗遴选的资格。
2.遴选专家由****点击查看小组从非免****点击查看领导小组中抽取。每次遴选抽取6名成员组成遴选专家组,****点击查看中心成员2名,基层单位成员4名。
3.同一品种疫苗,按产品综合评价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疫苗供应厂家。遴选过程中,不得出现票数并列情形,对序次并列的产品进行再次投票,直至最终产生排序位次。
4.省目录中同一疫苗,有3个或3个以上产品的,一般遴选2到3个品种。按排序及供货情况进行省平台疫苗采购。
5.****点击查看卫健委纪检监察室、****点击查看中心监委会监督下进行。
四、提交材料
1.生产企业简介;
2.申报产品说明书;
3.其它补充资料(疫苗品种、剂型、效果与安全性、规格包装等);
4.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疫苗情况简介表(见附件1);
6.安全廉洁承诺书(见附件2);
7.疫苗销售廉洁承诺书(见附件3);
8.退货承诺书(见附件4)。
所提交材料要求为纸质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有关要求
1、参加遴选的单位需于2月27日前将本单位疫苗情况介绍(见附件****点击查看中心免疫规划科。邮寄地址:**县大禹路东段,收件人:王敏,联系电话:0377-****点击查看0796。
2、****点击查看中心大厅公示栏公布。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点击查看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