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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全自动胃镜洗消机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一经路7号天合家园7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4日 14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全自动胃镜洗消机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点击查看购置1台全自动胃镜洗消机,具体内容详见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付设备,设备交付后7日内完**装调试及验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点击查看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点击查看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点击查看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点击查看联合会发布的《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点击查看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交2024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4日 至 2025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一经路7号天合家园7号楼
方式:(1)现场购买,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线上购买,具体事宜联系项目负责人。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4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一经路7号天合家园7号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4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一经路7号天合家园7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先锋路33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点击查看1141-8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一经路7号天合家园7号楼
联系方式:徐老师、022-****点击查看6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 022-****点击查看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