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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点击查看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建政街道桂春**二里8号和兴大厦905号
联系人:崔养利
授权代表:朱小俊
邮编:530022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小探头超声内镜系统采购(重)
质疑项目的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质疑事项: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点击查看**公司所投产品生产企业为**乐普****点击查看公司,虽然生产企业单体指标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小型企业划型标准,但该公司被大型企业乐普(**)****点击查看公司直接控股。依据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价格扣除评审优惠。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企业类型为小型企业并据此享受价格扣除,声明内容不实,获取不当评审优势,其中标结果应当无效。”
四、关于质疑事项的答复:
我公司于2026年10月9****点击查看公司递交关于小探头超声内镜系统采购(重)(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的质疑函,依据《财政****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第四条第四款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依法于2026年10月16日组织本项目原评标专家就质疑事项给出答复意见进行复核,现依据原评标专家出具的答复意见复核结果回复如下:
通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乐普(**)****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为**乐普****点击查看公司的母公司,控股比例87.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的规定,故****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价格扣除评审优惠,质疑事项成立,本项目后续流程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
****点击查看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