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推动我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现将2024年第四批中药配方颗粒新增挂网形式复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经形式复核,满足入围条件拟增补的企业共7家,****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配方颗粒)、****点击查看**公司(配方颗粒)、****点击查看**公司(中药饮片)、****点击查看公司(中药饮片)、**市悠善堂****点击查看公司(中药饮片)、**玉****点击查看公司(中药饮片)、**正****点击查看公司(中药饮片)。符合国家或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且完成生产和异地销售备案,拟增补的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产品共433个(见附件1);中药配方颗粒集采未中选产品价格联动共358个(见附件2)。
我省已集采的200个品种请在配方颗粒带量采购模块进行申报,申报规则参照《关于开展**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中药配方颗粒专项)工作的通知》。
二、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
(二)申诉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18时。
(三)所有申诉质疑材料制作成1个PDF文件(命名为“申诉质疑企业名称+药品名称+规格”)上传到指定邮箱(****点击查看@163.com),未按规定上传材料的不予受理,造成企业损失的自行承担后果。
业务咨询电话:0931-****点击查看385
政策咨询电话:0931-****点击查看072(省医保局)
附件:1.
2.
****点击查看
2024年12月16日
普通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