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点击查看环境局拟受理****点击查看新桥分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0日(1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5年5月10日前向我局提出。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新桥分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市**区新桥镇虹桥路
3、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时代****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电话:0816-****点击查看325****点击查看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点击查看006
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通讯地址:****点击查看园区**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
根据《建设****点击查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