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卫生体系医疗设备提升工程项目采购

新沂市卫生体系医疗设备提升工程项目采购

发布于 2025-05-06

招标详情

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联系人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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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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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体系医疗设备提升工程项目采购

**市卫生体系医疗设备提升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6日 10:38:58】

****点击查看(单位)**市卫生体系医疗设备提升工程项目(中介服务项目)将在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要求:

1.项目地点:****点击查看市新****点击查看卫生院

2.项目基本情况:2.对全市卫生体系医疗设备更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存在使用安全风险,或性能无法满足的医疗设备。主要是更新淘汰大型医学影像设备CT、DR彩超等15余台,区域增添核磁共振3台,CT设备7台,设备迭代升级,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标准化。

3.中介经营范围要求:中介经营范围要求:中介机构必须持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有效期内)且业务包含“(十四)机械(含智能制造)”

4.资金来源:****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

5.服务事项: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7天

7.比选控制价格:最低限价7500元,最高限价10000元(整)

二、公开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三、参与比选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要求:(1)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投标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招标。(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招标或中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重新开展本次项目招标。

2.其他要求:中选单位在中选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后,中选单位在接到甲方提供完整的符合要求的技术资料和完整数据后,10日内完成项目报告并提交甲方,直至项目完成。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5月09日 17:00: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五、备注:如“三、参与比选条件”中存在“资质要求”或“其他要求”,参选中介机构在报名时必须上传对应佐证材料。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竞价+自主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单位联系人:刘欣冉

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5751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市**市**市**路13号

项目委托方:****点击查看

2025年05月06日 10:38:58

附件:比选规则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比选起始时间

比选结束时间

最低限价

最高限价

比选类型

1

****点击查看

**市卫生体系医疗设备提升工程项目

2025年05月09日 14:00:00

2025年05月09日 17:00:00

7500元(整)

10000元(整)

竞价+自主

注:本公告由项目单位填写编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

项目需求材料: 设备更新.pdf

附件(1)
附件_504239398_3204597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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