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商务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龙岩市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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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局、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根据《****点击查看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商务规〔2025〕1号)、《****点击查看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商务规〔2025〕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印发《**市2025年家电以旧换**3C产品购新补贴实施方案》《**市2025年支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方案》,请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附件:1.**市2025年家电以旧换**3C产品购新补贴实施方案

2.**市2025年支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方案

****点击查看商务局 ****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信息化局 ****点击查看民政局

****点击查看财政局 ****点击查看建设局

****点击查看管理局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市2025年家电以旧换**3C产品购新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6号)和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7号)、《****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闽发改规〔2025〕1号)、《****点击查看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商务规〔2025〕1号)等文件要求,加快组织发放我市家电以旧换**3C产品购新补贴,进一步释放绿色智能家电和3C产品消费潜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间

(一)家电以旧换新

1.政策过渡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2月28日(日期均含当日,下同),根据要求延续执行2024年家电补贴政策;

2.2025年新政策:2025年3月1日(具体以银联系统平台完成升级迭代时间为准)-2025年12月31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二)3C产品购新

2025年1月20日-2025年12月31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二、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收货地址应当在本省范围内。

三、补贴品类

家电以旧换新: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机(含干衣机、洗烘套装)、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含台式和笔记本)、热水器、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洗碗机、微波炉、净水器(含净饮机)和电饭煲(含电压力锅)等国家统一规定的12类家电产品;省级扩充蒸烤箱、电磁炉、料理机、消毒机(柜)、空气炸锅、取暖器、扫地机(含洗地机、扫拖一体机)、智能健身设备(跑步机、椭圆机、动感单车)等8类家电产品。我市将结合实际,视情新增其他大宗耐用家电补贴品类。

3C产品购新:手机、平板电脑(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产品。

四、补贴标准

对国家统一规定的12类家电中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对12类家电中没有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以及我省自主扩围的8类家电产品、本市扩围的家电产品统一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对3类3C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五、补贴方式和流程

(一)对接全省统一的资格验核平台、12类家电产品库及3C产品SN码数据库,以及商务部数据验核系统。我市结合实际,****点击查看商务厅公开征选的**银联为补贴资格领取平台,并督促**银联与省级资格验核平台完成系统对接。政策过渡期间,由**银联延续协助运维省级资格验核平台和数据库。

(二)全市统一采用“补贴立减”模式,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平台实名认证,领取补贴资格,在参与商家(或线上平台)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商品,在支付环节按补贴标准直接抵扣补贴金额。

(三)销售主体完成送货上门或消费者自提产品后视为交易完成。要求回传的信息数据参照2024年的做法执行,其中对3C类产品增加要求拍摄开机激活后带SN码照片信息。送货或提货时间原则上应在下单后30天内,最迟不得超过2026年1月15日。

(四)享受补贴产品必须开具**市内销售发票。产品开票金额扣除各类企业优惠,包含政府补贴金额,发票抬头为个人消费者,票面要体现商品名称、****点击查看政府补贴金额等信息。发票应在消费者下单付款后尽快开具,最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五)消费者享受补贴的订单如发生退货退款或撤销交易,补贴资金已拨付到参与商家的,商家应按《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障消费者权益,及时退还消费者资金,并在退货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补贴资金退回至当地财政指定账户。

六、参与商家

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商务部门要按要求落实好细化参与商家基本条件、组织征集、审核并公布名单等工作,公布网址****点击查看商务局报备。各县(市、区)、****点击查看**商务局要合理确定、及时更新参与商家名单,不得以销售额、垫资能力等为由限制经营主体参与,要一视**支持线上、线下经营主体,以及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活动。

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商家应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上门送新并收旧”服务,建立废旧家电回收台账,将回收的废家电交与有资质的拆解企业,并按月向属地商务部门报送销售额和废旧家电回收数量。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联动协调。全市发改部门负责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两新”政策实施。全市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及3C 产品购新工作,**有关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市财政部门负责对补贴资金拨付进行监管。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换新家电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加强补贴资金管理。补贴资金实行央地共担,中央与省级、市级按照85%、10%、5%比例分别承担。关于补贴资金管理及清算等具体要求按照《****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闽发改规〔2025〕1号)要求执行。在完善监管机制、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我市将按照审批流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预拨部****点击查看公司开设的活动专用账户,提高资金清算效率,降低企业垫资和经营压力。

(三)营造规范市场环境。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参与商家监管力度,对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打折”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套取补贴资金的参与商家,要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畅通消费者举报投诉渠道,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涉****点击查看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完善回收体系建设。活动期间不强制要求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有关部门要统筹好“新家电购买补贴”与“废旧家电回收处置”的关系,完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加强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要求按照《****点击查看商务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省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回收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商务〔2024〕171号)等文件执行。

本文件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商务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工作对接,尽快推动政策落地生效。

****点击查看商务局****点击查看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以新出台政策为准。


附件2

**市2025年支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号)、****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闽发改规〔2025〕1号),****点击查看商务厅等 6 部门《关于印发**省2025年支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5〕4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快发放我市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加大对个人消费者在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过程中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的补贴力度,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补贴时间和对象

第一条 补贴时间。

1.政策过渡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2月28日(日期均含当日,下同);

2.2025年新政策:2025年3月1日(具体以银联系统平台完成升级迭代时间为准)-2025年12月31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第二条 补贴对象。按照规定参与家装厨卫“焕新”的个人消费者。

第二章 补贴范围

第三条 补贴品类。装修材料类:水暖五金(含水龙头、淋浴器、挂件、水槽、落水、防滑扶手、晾衣架等),竹木地板、门、窗、集成吊顶、窗帘、家装涂料(含粉料、胶品及防水涂料)、床上用品(被套、枕套、床单、被芯、枕芯)、瓷砖等9类。

卫生洁具类:坐便器(含蹲便器)、淋浴房、浴室柜、浴缸、面盆等5类。

家具照明类:床、床垫、沙发、成品柜、桌椅、整体定制柜、LED灯、灯具、开关面板、插座等10类。

智能家居类:智能防盗门(含智能门锁)、智能家用监控、智能按摩椅(含按摩器具)、智能沙发、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卫浴、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晾衣架、智能擦窗机器人、智能窗帘等10类。

居家适老化改造类:地面和门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厨房设备改造、物理环境改造、智能辅助产品等6类。具体补贴品类参照《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清单》(详见附件)。

第三章 补贴标准

第四条 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购买装修材料、卫生洁具、家具照明、智能家居类、适老化改造类产品单笔消费满500元予以补贴。其中:购买装修材料、卫生洁具、家具照明、智能家居类产品按照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15%予以补贴;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照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20%予以补贴;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类产品按照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30%予以补贴。

第五条 补贴限额。购买装修材料、卫生洁具、家具照明三大类产品,每位消费者单笔消费最高补贴2000元,累计享受补贴不超过10000元。购买智能家居类项下产品,每位消费者每个具体类别可享受1次补贴,每次最高补贴2000元。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类产品,每位消费者单笔消费(单件产品不可拆分为两笔及以上消费)最高补贴2000元,累计享受补贴不超过20000元。在实施过程中,如某一商品适用于多项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消费者可从高享受,但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第六条 收货地址。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按照属地实施原则,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开展家装厨卫“焕新”。商品收货地址及装修房屋(含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地址限制在**省内。

第四章 补贴流程

第七条 服务机构。经省商务厅公开征选,由****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为“2025 年**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机构(以下简称**银联)。

第八条 补贴方式。个人消费者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实名认证,领取消费补贴资格,在参与商家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商品,在支付环节按补贴标准享受“立购立减”。

第九条 发货时间。参与商家完成送货上门或消费者自提产品后视为交易完成。送货或提货时间原则上应在下单后30天内,最迟不得超过2026年1月15日。

第十条 发票要求。享受补贴产品必须开具销售统一发票。产品开票金额扣除各类企业优惠、辅材和安装费,包含政府补贴金额,发票抬头为个人消费者,票面要体现商品名称、****点击查看政府补贴金额等信息。发票应在消费者下单付款后尽快开具,最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第十一条 退货处理。参与商家要建立退换货台账。消费者享受财政补贴的订单如发生退货退款或撤销交易,补贴资金已拨付到参与商家的,商家应按《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障消费者权益,及时退还消费者资金,并在退货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补贴资金退回至当地财政指定账户,未及时退回的,一经发现,将采取惩戒措施。

第五章 参与商家确定

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商务部门按照“布局合理、风险可控”原则,认真合理评估研判,确定参与活动商家,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一)依法登记注册、从事本方案适用家装厨卫“焕新”销售的经营经营主体,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愿意与省级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核销等工作。

(三)收支账目清晰,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具有进销存管理,能按要求提供补贴实施期间相关台账资料。

(四)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及时上传有关资料,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承诺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五)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承诺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虚标价格、变相涨价,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不强制捆绑、搭售等,如有上述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六)承诺活动期间按照商务部门要求制作和张贴相关宣传资料;承诺公开商品标价牌,标明政府补贴优惠等信息;承诺按要求提供活动期间产品销售及以旧换新有关情况。

(七)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补贴规则,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八)家装厨卫“焕新”销售经营主体自愿向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商务部门要合理确定、及时更新参与商家,不得以销售额、垫资能力等为由限制企业参与,要一视**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活动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第六章 资金来源和管理

第十三条 资金来源。补贴资金实行央地共担,中央与省级、市级按照85%、10%、5%比例分别承担。

第十四条 加强资金管理。补贴资金不得用于平衡地方预算、****点击查看政府债务、地方“三保”,不得通过举债筹集配套资金,不得虚列支出、虚报支出、以拨代支,做到专款专用,避免资金沉淀闲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要及时收回资金,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 强化参与补贴商品管理。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商务部门要组织参与商家实施产品销售价格公开承诺。对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补贴”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套取补贴资金的商家,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要严格商品入库管理,将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作为补贴商品入库条件。

第十六条 跟踪问效。政策实施期间,市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工作推进、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动态监管,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商务部门根据职责做好相应工作。省直相关部门已建立定期通报机制,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优化资**排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资金清算。2025年活动期结束后,市商务部门**市财政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结算、清算工作,未用完的中央和省级下达资金收回。

第七章 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强化组织领导。市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家装厨卫“焕新”工作,做好消费补贴券发放核销、统计汇总、审核拨付等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对补贴资金的监督核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规范拨付资金。市民政部门负责牵头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工作。市住建部门****点击查看协会、装修装饰企业主动加强供需对接,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积极推动家装“焕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大质量价格监管,督促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点击查看监管局做好缺陷调查和召回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指导,统筹开展线上监控预警和线下实地核查,对资金分配不及时、使用迟缓、挤占挪用等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第十九条 规范市场秩序。畅通消费者举报投诉渠道,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涉****点击查看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第二十条 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商务部门要设置并公布咨询和投诉服务热线,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家装厨卫“焕新”;鼓励****点击查看社区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并为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不断优化举措,提升工作成效。

第二十一条 本文件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实施方案由市商务部门**市发改、民政、财政、住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以新出台政策为准。


附表

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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