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农业农村局太和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太和县农业农村局太和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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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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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 ****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5〕504号)精神,为做好**政策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总体实施方案。根据省通知要求编制总体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省财政下达的各支出方向预算资金额度安排预算,不得超出任务范围安排资金,不得直接切块用于地方性政策任务。因地制宜选择适应不同主体、更加科学有效的支持方式,注重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做好各项政策统筹衔接,避免在支持内容和对象等方面交叉重复。

二、聚焦大面积单产提升。要加强政策统筹,建立资**排与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协同机制。制定精准施策技术清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找准当地专家田落实到**的技术缺口,科学合理测算解决瓶颈问题所需经费概算,通过整合**要素加大投入、填平补齐,每年集中力量解决1-2个关键瓶颈问题,一张蓝图绘到底。制定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政策清单,纳入清单范围的政策都要建立核心指标,与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要求相衔接。

三、加强绩效管理。自2025年7月起,每月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上报资金执行情况;2026年1月31日前报送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按要求报送有关基础数据。****点击查看工作部署规范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确保政策取得实效。

四、加强资金管理。项目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对补贴类资金,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政策规定,认真审核、及时足额拨付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对普惠类资金,要设立统一的奖补条件和补助标准,向社会公告,凡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大户等,按标准据实给予补助。对特惠类资金,全面实行公开竞争立项,建立第三方专家库独立评审立项机制,原则上要按照得分高低次序审核确定项目。

五、加强监督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度、督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认真****点击查看办公厅、****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部署,加强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以拨代支、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加强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政策公开制度,及时细化公开实施方案,通过多种方式公开各项政策具体支持对象、补助标准、申报要求、评审结果等内容。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资**排等公开公示工作,其中发放到户的补贴情况应在村级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台账留档备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农业农村部门对村级公示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属于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引目录范围内的事项,要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落实公开举措。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宣传解读政策,努力营造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点击查看联系电话:0558-****点击查看525

****点击查看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点击查看975

附件:1. 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2.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3.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4.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5. 农业生态**保护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6. 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方向)项目实施方案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财政局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

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小麦“一喷三防”(667万元)

(一)实施内容

按照“县指导、镇实施、户监督”的办法,组织开展统防统治作业服务工作,****点击查看政府组织实施,确保小麦赤霉病统防统治2遍全覆盖。特别是重点解决好易返贫困户、无劳力农户、种子基地和****点击查看基地的小麦赤霉病防控问题。

(二)实施条件

对全县小麦产区给予小麦“一喷三防”补助。

(三)实施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县将小麦赤霉病防控工作列入2025年乡村**考核内容。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到村、组、田的网格化责任体系,制定小麦赤霉病统防统治具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不误防治适期和施药作业服务质量。

2.确保资**全。各乡镇要根据群众自愿原则,及早对需要施药服务对象(村或大户)进行摸底统计;按照依法合规要求,及早采购落实施药作业服务组织,签订小麦赤霉病防治专项服务合同(以下简称“专项服务合同”);突出问题导向,及时组织施药作业机手、监管人员、种粮大户进行施药作业技术和监管工作培训;严格监管要求,在施药作业结束后,督促施药作业服务组织及时提交“施药作业报告”“施药作业确认单”和拨付作业费用相关手续材料。

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645万元)

(一)实施内容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任务4.3万亩。各乡镇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任务已通过《****点击查看县委****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粮食大豆油料生产目标的通知》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任务面积全面完成。

(二)实施条件

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力争实现玉米基本不减产,多增收一季大豆。

(三)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为承担任务的实际种植主体,优先选择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承担任务。在中央财政补贴150元/亩和省级财政叠加补贴50元/亩基础上,市、县统筹利用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大豆单产提升工程等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相关政策项目,加大对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的支持力度,采取现金直补或购买农资等实物补贴的方式,给予不高于100元/亩的补贴,最后补贴金额以县级测算为准。****点击查看公司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服务,强化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风险保障,实现各类政策同向发力,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保驾护航。

(四)实施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盯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力机型,以全程机械化模式为引领,补齐关键技术短板,依托农业企业、专业**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高产示范样板,完善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发展的高产高效种植模式,实现“玉米基本不减产,多收一季豆”生产目标,为大豆油料产能和自给水平提升提供基础支撑。

三、粮油等重点作物高产高效(410万元)

(一)实施内容

在全县31个乡镇,建设大豆百亩示范片35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核心区,包括旧县、**、双浮、郭庙每乡镇建设百亩示范片2个,其余27 个乡镇每乡镇建设1个百亩示范片),全县建设大豆千亩方5个,辐射带动大豆种植面积5万亩以上,项目区亩产比当地平均水平高5%以上。

(二)实施条件

在粮油主产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选择代表性强、基础条件好、辐射带动能力突出、优势特色鲜明的整建制实施项目。

(三)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项目总资金41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购买优良品种及生产农资、培训高产技术、实施专业服务、组织测产验收、开展观摩交流等进行补助。

1.示范片建设补贴。每个百亩片补贴1.5万元,千亩方补贴15万元,预算补贴资金127.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优良品种及生产资料,实施专业服务、组织测产验收。

2.培训及应用高产技术补贴。对于辐射带动区购买优良品种及生产资料,实施专业服务、进行种子处理、北斗导航+单粒精播机械播种、实施水肥一体化、出苗整齐产量表现较好,辐射带动效应强的,每亩给予50元补贴。

3.专家领创样板田补贴。开展大豆制约瓶颈技术攻关的,每个样板田补贴2万元。
4.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以及观摩活动补助。根据实际情况据实支出。

(四)实施区域

在粮油生产功能区内,实施小麦、油菜、大豆和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同时选择实施节水增粮推进;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中,确定实施经济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推进。

(五)实施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点击查看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局部门主****点击查看领导小组,****点击查看办公室****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点击查看中心牵头成立技术指导组,明确任务分工,统筹协调抓好落实指导工作。

2.强化指导服务。组织科研院所、高校、农技部门成立技术专家团队,领办示范田,开展高产新品种、高性能农机、高效新模式等技术装备展示应用。组织农技人员进乡村、包农户、联主体,开展全要素技术集成、全环节农机培训、全周期指导服务。推进种植大户、农民**社在关键农时及时派出工作组,对大豆单产提升行动开展指导服务,确保技术落实、任务落实。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专家巡回指导等活动,提高技术到位率。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开展生产全过程指导,切实帮助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严格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落实《****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相关资金全链条管理的通知》(农计财办〔2024〕21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杜绝挤占挪用、骗补套利等违规违法行为,建立专门台账,严格支出范围。

4.积极参与创建。各乡镇要积极引导大豆规模种植主体参与示范创建,将参与百亩片、千亩方示范、辐射带动创建的主体申报材料于6月20日17:00****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

5.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大面积单产提升的成效和意义,促进工作落实。要统一树立标示标牌(见附件6),明确相关信息,便于宣传展示和社会监督。积极宣传大豆单产提升的好经验好做法。严格测产验收,严禁浮夸,造假。及时做好宣传总结,将单产提升成效、主要做法、问题建议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总结报告,****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

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工作任务清单

市、县(市、区)

任务清单

太**

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小麦“一喷三防”相关工作,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4.3万亩,实施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

附件2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4838万元)

(一)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二)补贴面积。补贴面积核定以二轮土地延包合同网签到户的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面积。按合同网签到户的耕地,可在二轮土地延包台账、承包合同或经营权证等二轮承包原始依据基础上,实地勘察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面积,形成补贴花名册,经公示无异议后作为补贴依据。

(三)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面积测算确定,县域内标准保持统一。上年结转资金要在当年统筹使用完毕,严禁擅自统筹使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四)不予补贴情形。对林地、已****点击查看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五)实施要求。按照《****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 ****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5〕338号)要求规范组织实施。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3528万元)

(一)实施内容

**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5万亩。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需要,以“一平两通”为基本要求,将建设重点放在田内,因地制宜统筹开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项目优先开展田块整治、田间灌排体系、田间道路和电力设施配套等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农田保水保土保肥能力、抵御旱涝灾害能力、机械化耕作便捷水平;改造提升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补齐田间设施短板弱项。严禁借高标准农田建设之名建设楼堂馆所、景观广场、围墙大门等非高标准农田设施,不搞“核心区”“辐射区”,杜绝脱离实际设计“宽马路”“景观林”“数字大屏”“玻璃幕墙”,坚决防止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打造景观、搞形象工程。

1. 田、水、路建设工程。田块整治是优先中的优先,要结合实际开展田块归并、田面平整、客土填充、表土剥离回填等建设,改善耕作条件。灌溉排水要配套完善,结合当地雨、水条件,科学布局水源工程、田间沟渠管网和渠系建筑物等,做到旱能浇、涝能排。对需要硬化的沟渠原则上可以采取生态措施硬化。田间道路重在务实管用,合理确定路网密度和路面宽度、材质等要求,不得搭车建设通村道路、村内生活道路。

2. 电、林、土建设工程。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工程、土壤改良等电、林、土建设。农田输配电要因需而建,按照《****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 国****点击查看公司关于加强全省农田电力灌排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农建函〔2025〕301号)等要求做好农田输配电工程建设,保证用电质量和安全。农田防护工程要因害设防,采取岸坡防护及栽植防护、生态、经济等多种效益兼顾的乡土树种等工程措施,其中农田防护林造林成活率应达到90%以上,三年后林木保存率应达到85%以上,林相整齐、结构合理。土壤改良要久久为功,结合日常农业生产加强土壤改良培肥,持续提升耕地地力。

3. 其他措施。加强与涉农项目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向高标准农田地区集中,提升耕地地力,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田间物联网监测设备,统筹推进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点击查看监测站、****点击查看监测站等,增强高标准农田“四情”监测能力。鼓励高标准农田经营主体自主推进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墒情虫情自动监测、智慧气象服务等信息化建设。

(二)实施条件

按照相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原则,优先在**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开展建设,****点击查看政府重视、群众积极性高、农田建设管理绩效好的地方建设高标准农田。有序推进基础条件相对较弱、碎片化分布突出的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具备条件的撂荒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立项区域不能属于中办、国办印发的《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中禁止立项地块,不能包含“非农化”及“非粮化”问题的地块。

项目立项区域可统筹安排**和改造提升建设任务,同一项目既安排**任务又安排改造提升任务的,应准确提供不同建设任务的空间位置文件,确保**和改造提升区域不重叠。

1.**高标准农田项目。要综合考虑水土**条件、农业产业发展需求等因素,优化建设布局,优先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以及粮食产量高、增产潜力大的地区开展建设。

2.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项目。要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农建发〔2022〕5号)精神,重点选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内建设标准偏低、设施不配套、工程年久失修、损毁严重,粮食产能达不到标准的已建高标准农田,对已建的因灾损毁高标准农田可纳入改造提升任务,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三)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以县为单位,**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分别为3000元和2600元,高效节水灌溉每亩再增加200元。鼓励结合本地实际,有序引导社会资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民**组织、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申报承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资金的10%,农业企业申报承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资金总额的20%。

(四)实施要求。一要确保任务落实。要综合考虑本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规划目标任务、项目储备等因素,统筹衔接超长期特别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兼顾整县推进试点、大中型灌区有效衔接等重点领域,及时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年度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地块。 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要求及时通过**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报备。二要加快项目实施。要按照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原则,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明确项目建设时序。要加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聚焦关键节点难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已完成项目选址和设计的项目,加快批复和招投标工作,争取早开工、早建设。要科学制定建设进度计划,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1–2年能够高质量完成农田建设任务。

三、耕地轮作(300万元)

(一)实施内容。2025年,省下达我县耕地轮作推广任务面积2万亩,每亩预算资金150元,总补贴资金300万元。实施粮豆轮作,采取小麦与玉米、小麦与大豆周年轮作方式,巩固大豆种植,增加大豆生产供给。2023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2024年轮作种植大豆、2025年仍种植大豆以及2024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2025年轮作种植大豆均符合补贴范围。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耕地轮作推广以乡镇为单位,选择重点村和重点大户实施,鼓励整村推进和规模种植,旧县镇、双浮镇、郭庙镇、**镇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辐射范围内的乡镇优先,耕地轮作实行精准管理,试点地块必须“四至”清晰、整田净作大豆(间作和套作地块不得纳入补贴对象)。中央财政预算每亩补贴标准150元。明确地方可以降低补贴标准扩大实施面积。根据文件要求,我县最终以实际测算面积为基数进行补贴,补贴面积不少于2万亩。

(三)实施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部门配合的太****点击查看**领导小组,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动真格、出实招,保障耕地轮作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2.逐级压实责任。乡镇政府要督促实施主体切实做好轮作工作,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任务到村到户到田,责任落实到人。县农业农村局对耕地轮作补助项目开展全程监督,对于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3.填报四至信息。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有关部门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对耕地轮作休面积落实情况进行辅助监测。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第三方进行实地测绘后提供“四至”信息图纸,形成档案资料,以便今后进行查询。

4.强化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实施主体按照耕地轮作要求开展工作,了解轮作的作用,掌握轮作技术,达到轮作目的。

5.加强督促检查。县农业农村部门**有关部门对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开展检查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试点面积进行抽查核查。乡镇也要适时开展工作督导,推动技术措施落实、指导服务落实、补助资金落实。

6.做好宣传总结。乡镇要及时上报工作推进信息,于9月底前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轮作休耕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轮作工作。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耕地轮作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耕地质量提升

(一)化肥减量增效(99万元)

1.实施内容。完成:作物肥效、化肥利用率、肥料新产品新技术等田间试验8个,开展农户施肥调查280户;大豆根瘤菌施用推广2万亩。

2.实施条件。⑴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性高、工作扎实;土肥工作机构健全,技术力量较强,工作基础较好;配方肥推广应用基础较好,肥料经销网点较齐全。⑵创建“三新”集成推进县和大豆根瘤菌施用。基础工作扎实,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协调能力和土肥技术服务能力强,重点选择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3.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主要是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补助资金可以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按照《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号)执行,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和项目任务量,制定具体补助标准。

4.实施要求。⑴巩固拓展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持续开展化肥利用率、肥料效应、配方校正等田间试验,化肥利用率田间试验要选取有代表性的田块。综合考虑作物类型、种植制度、施肥主体等因素,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社等为主,兼顾小农户等种植主体,科学合理安排农户施肥情况调查点位。组织科研教学等技术力量,加强对田间试验和农户调查等工作的技术指导,严把数据质量关,逐项审核的基础上,及时报送上一级土肥部门。推广应用智能化施肥专家系统,制定县域主要农作物肥料配方和推荐施肥方案,引导农企对接,促进测土配方施肥成果落地。⑵加快“三新”集成推广。要以目标作物为重点,兼顾其他主栽作物,优先选择种植规模大、技术能力强的种植大户、社会化服务主体等落实千亩方、万亩片任务。根据作物类型、土壤养分状况、施肥习惯等,结合有关科学施肥推荐系统,因地制宜确定“三新”集成模式和施肥方案。粮油作物重点集成推广“测土配方+适度增密+水肥一体化”“氮肥定额+配方肥+增施有机肥”“侧深机施+缓释肥+无人机追肥”“根瘤菌剂+分层深施”等技术模式。经济作物重点集成推广“测土配方+营养诊断+水肥一体化”“果园绿肥覆盖+增施有机肥+中微肥配施”等技术模式。⑶推进大豆接种根瘤菌等微生物菌剂。聚焦大豆种植,通过拌种、包衣或喷施等方式,在主产区推广使用根瘤菌等微生物菌剂,强化生物固氮,减少氮肥施用,提升大豆产量和品质。因地制宜开展大豆接种根瘤菌剂配套技术集成,增施有机肥、减施氮肥、巧施磷钾肥、配施微量元素肥料。要加强根瘤菌等微生物菌剂产品筛选与供求对接,及早确定技术模式,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实施主体、具体地块。⑷深入推进化肥施用定额制。根据《**省化肥施用定额制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主要粮食作物和果菜茶化肥用量参考定额限量指标(修订)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对标学习沪苏浙政策和举措清单,开展整县制示范推广化肥施用定额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主要作物化肥施用定额标准,服务指导科学施肥。⑸做好宣传培训普及。深入开展科学认识化肥专题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报道科学施肥成效、营造良好氛围。继续开展“百县千乡万户”科学施肥培训行动,强化推广、科研、教学、协会、企业等力量联动互动,采取田间讲堂、室内教学、视频直播等形式开展技术培训。深入开展“百名专家联百县”科学施肥指导行动,在关键农时深入田间地头和生产一线,开展科学施肥技术指导。

5.监管措施。⑴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措施,指导开展科学施肥增效工作。承担“三新”集成推进任务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实施区域实施主体、技术模式等,细化补贴标准,确保工作任务落实。⑵压实工作责任。落实“部门指导、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层层压实属地责任,将科学施肥的主要任务细化到重点区域和主要作物,上下联动,多方协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⑶规范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三新”千亩方万亩片、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试验示范、营养诊断、宣传培训等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三新”技术集成模式推广所必需的新型肥料、服务作业等进行适当补贴。有关新型肥料须取得肥料登记或备案号。⑷及时跟踪调度。实行项目季调度工作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二)第三次土壤普查(72万元)

1.实施内容。按照**土壤普查办部署安排,完成**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2025年推进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审核、验收工作,组织各级成果编制单位完成成果编制工作。

2.实施条件。根据**土壤普查办下达我省土壤普查样点位置,部署开展我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

3.实施要求。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借鉴以往经验做法,坚持“六统一六结合”要求,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2025年完成对太**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地类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土壤**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4.监管措施。落实高标准农田暨土壤三普联系包保服务制度,强化任务落实。实行专家包保分片负责制,强化技术指导。加强全程质量控制,保障土壤普查工作质量。

(三)二轮延包(576万元)

1.实施内容。组织全县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30年延包试点工作。完成二轮延包面积179万亩,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延包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继续稳定农户承包地,有效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为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全面推进乡村**奠定基础。

2.补助标准。将中央财政支持二轮延包补助资金集中安排,合理使用。主要用于承包合同网签信息化建设、档案整理和管理、宣传培训、地块补测、人员补助等。

3.实施要求。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依法科学确定实施范围、实施方式和操作程序,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周密组织实施。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积极引导资金科学使用,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延包工作顺利开展。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党和国家二轮延包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二轮延包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工作任务清单

市、县(市、区)

任务清单

太**

按规定时限及时准确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5万亩,其中:**任务0.6万亩,改造提升任务0.9万亩,高效节水灌溉0.3万亩,实施耕地轮作面积2万亩,农户施肥调查数量≥280户,田间试验数量≥8个,形成第三次**土壤普查县级成果1个,完成二轮延包面积179万亩。

附件3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2602万元)

(一)实施内容

主要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引领农机研产推用全链协同,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实施内容根据国家批复方案另行通知。

(二)实施条件

1.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按照《**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执行,补贴范围3年内保持总体稳定,必要的调整将按年度进行。全面开展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列入补贴范围。继续开展连栋温室、粮食烘干成套设备等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支持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对部分取得研发突破、亟须熟化定型的创新产品给予3年以下的特定补贴支持,成功推向市场的转为常规补贴。

太**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和资金供需实际,从我省补贴范围中选取补贴机具品目,优先保障有助于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农机装备补短板、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以及事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农业机械补贴需要。我县将对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不符合实际应用情况、群众反映问题较多、实际使用性能较差的机具建立清单,报上级部门分别按照降低补贴标准、退坡或退出补贴范围等方式处理。

2.补贴机具产品资质。常规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⑴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⑵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⑶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永久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申请补贴机具的生产和购机日期须同时在农机鉴定(认证)证书或其他报告等有效期范围内。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资质按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规定执行。

(三)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补贴对象为我县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购机者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结合当地补贴资金规模和农业生产实际等综合情况确定,个人不得超过5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得超过12台(其中主机不超过5台)。对超过规定上限的,购机者要主动提出申请,提交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要加强宣传,引导购机者根据各档次的补贴定额自主议价,不再对外公布具体产品的补贴额。均不得实施累加补贴。

(四)实施区域

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覆盖我县所有乡镇。

(五)实施要求

按照《太**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执行。

二、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亳药产业集群1055万元 大豆产业集群870万元)

1.实施内容。支持续建亳药中药材、皖北大豆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集群项目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及功能定位,不断优化产业布局,补短板、强弱项,**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动集群全产业链发展。根据集群建设内容,****点击查看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加工、物流设施设备、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等建设,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方面。

2.实施条件。太**高度重视和支持的优势产业,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或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础较好,种(养)规模大,有较强的加工转化能力,在**有一定影响力,全县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并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已初步形成集中连片发展格局;产业经营主体活跃,有多家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较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度参与。

3.补助对象。主要支持集群范围内基础好、规模大、有特色、比较优势显著的重点产业,****点击查看事业单位、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业、**社等。

4.实施要求。⑴项目布局合理。围绕乡村**战略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部署,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的原则,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两大目标为导向,以壮大企业规模、提升产业层次为核心,项目之间实现产业链上的功能互补、分工明确。⑵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通过订单生产、入股分红、带动就业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较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发挥产业集群项目带动农民增收的作用。⑶规范管理资金使用。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应集中力量支持示范作用强的项目,不得“撒胡椒面”、搞平均分配、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绿化养护和旅游设施等与主导产业发展无关的一般性建设,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场地租赁、管理费、项目咨询和论证评审费等一般性支出,不得大量购买一次性生产资料、办公或实验耗材,不得重复安排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已有普惠专项支持的内容。

三、畜牧业发展

粮改饲(255万元)

1.实施内容。支****点击查看养殖场(户)、****点击查看**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收储使用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饲用黑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草。

2.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主要支****点击查看养殖场(户)、****点击查看**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采取“先收贮后补贴”的方式,****点击查看养殖场(户)、****点击查看**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收储使用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的,按照每亩不高于1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3.实施区域。全县各乡镇。

4.实施要求。县级农业农村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粮改饲实施方案,指定专门核查人员负责青贮种植数量、收贮青饲料量的核定工作,工作人员要逐场逐户核查,认真核实青贮种植产量、收贮规模,准确核定补贴资金数额等工作。要及时将饲草收储数据等信息填报到粮改饲信息统计上报系统。县乡两级农业部门要结合项目实施内容和当地实际,有针对性进行技术推广和指导服务,帮助收储主体提升青贮饲喂技术,并加大粮改饲项目宣传力度。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工作任务清单

市、县(市、区)

任务清单

太**

支持购置农业机械及成套设备2686台套,建设亳药集群,建设皖北大豆集群,粮改饲结构调整面积1.6万亩。

附件4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一)粮油单产提升行动(672万元)

1.实施内容。围绕大豆、玉米、小麦、油菜、花生等主要粮油作物,聚焦提高粮油单产水平,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关键技术措施、强化示范引领带动,促进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

2.实施条件。在全县范围内,通过合法流转土地,从事大豆、玉米、小麦、油菜、花生等粮油作物生产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体种植规模原则上300亩以上。

3.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补助对象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和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且主体不得同时承担相同作物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

补助标准可统筹考虑主体单产水平情况、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奖补资金总体规模等因素,采取阶梯化设置。原则上单个主体奖补资金不超过20万元,防止“垒大户”。

4.实施区域。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5.实施要求。一是合理设置申报条件。在明确申报条件时,要综合考虑主体种植规模、主推技术落实、单产提升水平、辐射带动能力等要素,明确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导向作用,真正让有能力、有技术、善管理、懂经营、潜力大的主体承担项目任务。二是合理设置产量指标。要本着主体认同、公正合理、易于操作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立单产水平。正常年景下,主体承担作物亩产要与上年亩产或前三年当地统计部门数据作比较,确定合理增产幅度,避免盲目和不切实际设置指标,确保客观真实准确。三是强化项目规范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细化申报条件、承担任务、测产程序、公示要求等,细化实化县级实施方案,保障项目规范有序实施。要明确本地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关键技术落实到位。要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建立档案,记录技术落实、要素投入、成效评估等内容。主体任务全面完成且考核评估符合要求后,及时兑付奖补资金。四是强化项目宣传总结。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项目实施典型经验,广泛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及时将项目主体档案中关键信息上传至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并填报资金兑付情况,按时报送工作总结。

****点击查看农场****点击查看**社****点击查看农场培育125万元 农民**社培育60万元)

1.实施内容。⑴****点击查看**社参与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服务带农户,率先承担大面积单产提升、率先面向小农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率先开展技术集成和模式展示、率先展示单产提升成效,为“江淮粮仓”建设贡献力量。⑵****点击查看**社培优行动,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

2.实施条件。支持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

3.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采取主体自主申报、审核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支持对象,补助对象应为运用“一码通”****点击查看农场和纳入****点击查看**社。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根据资金规模和承担的绩效****点击查看农场农民**社发展实际,合理确定奖补标准,原则上对单个主体的奖补不低于2万元,不超过10万元。奖补资金不得“撒胡椒面”,也要防止“垒大户”。

4.实施要求。要高度重视,发挥项目对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和培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推动作用,加强对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结合经营主体的发展实际,科学合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条件、支持对象、支持内容、支持标准、监管措施、完成时限等内容,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批。要建立健全项目实施管理机制,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对项目内容、补助对象、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并做好咨询、培训和服务工作。要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控,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https://zyzf.****点击查看.cn)及时据实填报资金执行情况。要创新工作方式,对获得奖补支持的主体实行名录管理,****点击查看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点击查看**社名录库记录财政资金支持情况。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使用资金,严禁以拨代支、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无关的支出,奖补资金不得用于购买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已支持的农业机械。要完善项目绩效考核机制,采取县级自评、市级评价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于2025年12月31****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统一形成****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将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适时开展项目情况调度和绩效评价,项目县资金到位率和支出进度将纳入绩效考评内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三)发展现代设施农业(105万元)

在符合《**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开展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包括水肥一体化等设施设备、提高夏粮抗逆稳产高产能力等),增强现代农业发展的活力与动能,全面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支撑。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5万元)

1.实施内容

聚焦黄鳝、泥鳅、牛蛙、鳊鱼、鲫鱼、乌鳢、大口黑鲈、芹菜、豇豆、辣椒、姜等重点问题品种及易超标农兽药参数,支持有关乡镇推广药残胶体金免疫试剂快速检测技术,提升辖区乡镇检测机构快检能力,加强对入驻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的近694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免疫速测把关,提高农产品药残快检覆盖率和监管工作的靶向性。

2.支持对象

支持已入驻省农产品智慧监管平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药物残留胶体金快速检测,原则上实现“两个全覆盖”,即:黄鳝、泥鳅、牛蛙、鳊鱼、鲫鱼、乌鳢、大口黑鲈、芹菜、豇豆、辣椒、姜等重点问题品种种植养殖主体全覆盖;质量安全意识高、素质好、管理规范的生产主体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以商品生产为主的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开展药物残留胶体金快速检测。原则上每个主体全年落实不少于5次快速检测,每次根据检测参数需求使用5~6张胶体金免疫试剂卡,全县共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低于694家,共需使用胶体金免疫试剂卡不低于2.082万个。在不影响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各地也可结合当地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养殖、投入品使用和产品上市等情况,灵活调整胶体金免疫快速检测批次和每批次胶体金免疫试剂卡使用数量。

3.实施要求

结合实际,采取政府采购方式,通过招标,党组会议研究,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辖区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提供集胶体金试剂卡采购、快速检测和技术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要依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开展快速检测,相关信息要适时录入平台。

二、高素质农民培育(219万元)

1.实施内容。2025年,全县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799人(常设任务培育750人,专题班任务培育49人)。

2.实施条件。全县范围内实施。实行分层分类培育,围绕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和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开展培育;在做好常设任务培育的同时,根据本年度农业农村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需求,开设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专题班。

3.补助对象及标准。⑴补助对象为参加高素质培育的学员。项目补助资金拨付到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农民免费到培育机构参加培育。⑵补助标准。高素质农民培育常设任务:补助标准为3200元/人,补助到承担项目单位。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补助标准为4900元/人,补助到承担项目单位。

4.实施要求。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县对强化乡村人才支撑的要求,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点击查看中心工作,以守护国家粮食安全为核心,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以培育质量效果提升为关键,加强统筹谋划、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培育体系、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育方式,加强监督管理,聚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素养“三个提升”,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主力军,为全面推进乡村**、加快建设农业强县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三、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与建设(312万元)

(一)实施内容

一是构建多元化农技推广机制。支持各级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等力量,协同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在发挥好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职能作用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着力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建立“揭榜挂帅”、协同推广等服务机制,加强考核结果在职称评聘、评先选优中的应用。项目县整合科研院校、农技推广部门等**,建立“揭榜挂帅”机制,发布榜单,共同解决产业需求,突出体现“1+5”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在“揭榜挂帅”中的重要支撑作用;采取“推广机构+科研院校+农业企业+示范基地+规模大户”等方式,建立协同推广机制,统筹农技推广人员、科研人员、科技特派员、特聘农技员等力量,针对生产需求提出解决方案,共同开展试验示范和重大技术协同推广。

二是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聚焦单产提升、生物育种、减肥减药、智慧农业、**环境等领域,推介发布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同时加强省级48项主推技术推广应用。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围绕主要粮油作物(不少于3个种类)单产提升等组装集成综合技术方案,制定农技推广计划,每个综合技术方案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不少于10次、人员不少于500人次,将推广任务明确到各实施单位,要充分发挥农技推广机构和科研院校、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的作用。

三是开展先进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指导基地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集成示范品种、技术和实施措施,签订协议,规范管理,竖立统一格式标牌。建****点击查看基地1个,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省、****点击查看学校****点击查看基地建设范围,示范单产提升综合技术方案及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广泛邀请种植养殖大户、****点击查看**社以及小农户参观学习。每个国家、省级、基层基地,每年开展技术示范推广活动分别不少于6、5、4次,其中50人次以上的规模活动分别不少于3、3、2次,直接联系农户分别不少于20、15、10个。为落实2025年度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方案中科技支撑相关任务,以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为重点,至少重点打造2个以上单产提****点击查看基地,做好“四新”试验示范、观摩培训工作。

四是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夯实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比例不低于90%,每名基层农技人员至少定向包联服务1个行政村,联系服****点击查看农场、农业企业等示范主体不少于5个,每年为每个示范主体上门指导服务不少于10次,利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填报发布服务日志。基层农技人员要在关键农时驻点开设田间课堂,现场教学、示范操作,发放技术手册、明白纸等资料,推进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支持农技人员联合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科研院校专家、科技特派员、特聘农技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共同开展农技服务。支持农技人员通过中国农技推广APP、直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问题解答、业务指导、技术普及等在线指导服务。

五是提升农技人员能力素质。要制定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计划,积极探索多地联合培训等方式,提升培训质量。知识更新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重点提升实操能力。鼓励通过直接招录、“三支一扶”等方式,不断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学历提升教育,优化农技推广队伍的学历结构,通过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科讲堂、订阅《农民日报》等途径,以及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

六是深入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继续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面向“土专家”“田秀才”以及“三支一扶”计划中涉农毕业生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招募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家畜繁殖员)。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特聘农技员招募专业、数量及标准,原则上每县招募人数不超过5人,服务协议期限不超过1年。进一步完善特聘农技员招募办法、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招募产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员,强化人员管理和作用发挥,将对接一线的作用落到实处。

七是加快信息化手段在农技推广服务中应用。支持应用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短视频平台,建立官方账号,培养一批农技微视频创作者,在线开展技术推广服务。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鼓励引导农技人员、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科技特派员等在线开展业务培训、农技问答、咨询指导等服务。实时更新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机构、人员数据,利用平台做好工作日志记录、技术难题解答、现场指导服务等数据的统计分析,加强对农技推广工作的服务指导。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1.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包村联户技术服务发生的交通费、误餐费、通讯费等补助,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25%。用于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支出,按专家服务次数计算。专家从事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不在列支范围内。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完成农技推广重大任务并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价的绩效奖励,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用于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发生的费用,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

2.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点击查看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试验示范所需的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3.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发生的费用,对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确定,报省备案。

4.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主要用于支持各级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等力量,协同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用于建立“揭榜挂帅”、协同推广等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共同解决产业需求,开展试验示范和重大技术协同推广等支出。

(三)实施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紧紧围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大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的督导力度,定期调度实施进展,加快推动项目资金执行。要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项目****点击查看政府文件形式发布,明确任务和资金使用,压实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任务实施。按照《****点击查看财政厅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农〔2024〕76号),推动项目资金加快执行,强化过程和绩效管理,结果与下年度资**排挂钩。利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及时做好项目资金执行、绩效目标上报等工作。严格资金审计,规范资金管理,严禁挪用、拖欠项目资金。

三是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支持。重点支持国家、省级基地以及生****点击查看基地等专项任务建设,重点支持农技推广服务机制创新,将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纳入农技推广服务机制创新范畴。

四是强化总结宣传。要及时总结项目实施中的创新性做法,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进行总结推广,运用网络、报纸、电视、短视频、公众号等媒体手段进行广泛宣传。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工作任务清单

市、县(市、区)

任务清单

太**

****点击查看农场25个以上、农民**社6个以上。改善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支持694家经营主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合计使用不少于20820个胶体金免疫试剂卡,开展不少于5批次快速检测。开展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18.32万亩。培育高素质农民799人(其中常设任务750人,专题班任务49人),围绕粮油作物单产提升培育人数不低于50%。建立“揭榜挂帅”、协同推广等服务机制,开展先进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提升农技人员能力素质;培训基层农技人员69人;建设现代****点击查看基地2-5个。

附件5

农业生态**保护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地膜科学使用回收(36万元)

(一)实施内容。一是科学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针对蔬菜、西甜瓜、烟草等适宜作物,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二是有序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针对玉米、花生、烟草等适宜作物,在开展应用效果评价或做好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有序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三是科学开展地膜回收处理。大力培育专业化服务组织,逐步构建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第三方机构回收等多元化回收机制,不断健全废旧地膜回收网络体系。完善田间废旧农膜收集设施,将废弃地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进行无害化处理。结合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项目,提升地膜回收处理和**化再利用能力。四是构建农膜治理回收利用长效机制。开展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适用性评价,组织农用地膜适用性评价和先进技术筛选攻关。总结一批稳**全、成熟适用的地膜产品目录。探索建立农膜数据库与项目核查系统,在**开发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管理系统平台。项目县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地膜使用回收管理台账,收集整理好项目实施方案、数据、照片、台账等资料,为项目申报实施、过程管理与检查验收提供支撑。五是加强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强化资金支持,引导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参与地膜使用、回收利用配套技术装备研发,提高地膜使用和回收利用技术装备水平。大力推进地膜产品技术创新,降低全生物降解地膜成本,提升降解可控性、功能适用性。

(二)实施条件。试点聚集蔬菜、西甜瓜、烟草等重点覆膜作物集中区,开展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应用,重点选择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具备一定废旧地膜回收加工能力,且年地膜覆盖面积较大的乡镇,开展试点工作。在烟草、花生、玉米等重点覆膜作物集中区,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应用,重点选择已开展试验的区域和作物,或在做好可行性认证基础上确定实施区域,确保稳妥有序加大应用面积。

(三)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应聚焦使用符合规定地膜的农户、种植大户、**社等。加厚高强度地膜可采用直接补助、间接补助、以旧换新等;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可采用直接补助、先买后补、间接补助等。按照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30元、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每亩6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四)实施要求。⑴加厚高强度地膜。产品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其中产品标称厚度不小于0.015mm,有效覆盖使用时间不低于180天,且使用后最大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力学性能指标不小于初始值的50%。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以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和有害土壤的助剂。⑵全生物可降解地膜。产品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符合《全生物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2017)要求,主要成分为具有完全降解特性的脂肪族聚酯、脂肪族芳香族共聚酯,不得含有聚乙烯、聚丙烯等烯烃类原料。⑶人工捡拾。在地膜完成功能覆盖期后,膜面未发生明显破损之前,可采取人工适期捡拾回收。在作物收获后或播种前,可采用锄头等工具沿膜侧人工开沟,使压在土壤中的地膜完全暴露,从田头沿覆膜方向进行人工撤膜。⑷机械捡拾。在作物收获后,针对土地平整和覆膜集中连片地区,可采用适当幅宽的残膜回收单式作业机或秸秆粉碎还田与残膜回收联**业机;针对覆膜分散且田块面积较小地区,采用小型单式残膜回收作业机或复式联**业机具。在下一季播种前,可采用弹齿式、搂耙式等回收机械,进行耕层内残膜回收作业。为确保捡拾率,可在机械捡拾后,由人工对农田残留地膜和机械无法捡拾区域进行捡拾。⑸监管措施。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做好政策内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受益对象等信息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和配合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管理以及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审计。

二、渔业**保护(15万元)

(一)实施内容。选择对**恢复和水域生态修复具有重要作用的水生生物物种,在沙颍河太**水域实施增殖放流,加快渔业**恢复,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

(二)实施条件

1.放流苗种:本地种的原种或子一代,严禁投放外来种、杂交种及转基因种。主要放流淡水广布型经济物种。苗种经过检验、检疫,确保放流苗种质量。放流青、草、鲢、鳙、赤眼鳟等经济鱼类苗种在3厘米以上。生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原则上从农业农村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信息系统”(智能渔技)公布的符合条件的放流供苗单位选择并经公开招标。放流经济鱼类100万尾,其中标准淡水鱼广布种放流数量80万尾(规格3-6厘米),大规格淡水鱼广布种放流数量20万尾(规格10——18厘米)。

2.实施水域: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的沙颍河太**水域,农业农村执法机构能够实施有效监管。

3.放流程序: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SC/T 9401-2010)等相关规定,完善监督机制,促进增殖放流活动规范化、科学化。

(三)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主要补助增殖放流苗种支出,包括购买苗种费用、苗种检验检疫、暂养、包装、运输、公证公示、标志放流、跟踪监测、效果评估费用。其中购买苗种费用不少于下达各地资金的95%。

(四)实施要求。⑴加强放流管理。严格执行《****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水生生物增殖流放项目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25〕15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2〕1号)、《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SC/T 9401-2010)等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针对增殖放流水域、苗种供应单位、放流苗种质量和数量、放流方式方法、招标采购、检验检疫、公证公示等关键环节,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指导和监管。⑵强化执法监管。县农业农村****点击查看执法大队加强增殖放流区域内渔具清理和放流后渔政执法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偷捕放流苗种行为。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渔业**增殖放流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不断提高增殖放流的社会影响。通过公告或上网公示等方式,对放流区域、时间、物种、规格和数量等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⑷强化效果评估。搞好人工增殖放流后的跟踪评估工作,通过社会调查、定点监测等方法,收集放流品种的**和渔获量变动情况,进行科学分析评估,评价增殖放流综合效果,并出具放流评估报告。

农业生态**保护资金工作任务清单

市、县(市、区)

任务清单

太**

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1.2万亩。标准淡水鱼广布种放流数量不少于80万尾、大规格淡水鱼广布种放流数量不少于20万尾。

附件6

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动物防疫方向)项目实施方案

(先打后补133万元、村级防疫员39万元 无害化处理141万元)

一、实施内容

实施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销毁、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补助,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等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最大限度控制疫病源头,降低动物疫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有效杜绝病死猪随意丢弃,保持动物疫情总体稳定,确保年度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实施条件

强制免疫补助主要用于国家重点动物疫病开展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和净化、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措施,以及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方面。按程序****点击查看养殖场户全部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点击查看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点击查看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疫苗继续实行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实施强制免疫。

强制扑杀和销毁补助主要用于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动物的补助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的补助等方面。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

三、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1.强制免疫补助经费。一是补助畜禽种类。口蹄疫:猪、牛、羊、骆驼和鹿等偶蹄动物。高致病性禽流感:鸡、鸭、鹅、鸽子、鹌鹑等家禽。小反刍兽疫:羊。布鲁氏菌病:肉牛和肉羊。二是补助范围。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全县(按要求开展非免疫净化的除外)。布鲁氏菌病:全县。

2.强制扑杀和销毁补助经费。一是补助畜禽和销毁种类。非洲猪瘟:猪。口蹄疫:猪、牛、羊等。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鸡、鸭、鹅、鸽子、鹌鹑等家禽。小反刍兽疫:羊。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和包虫病:牛、羊等。马鼻疽、马传贫:马等。被上述动物疫病污染或可能被污染、存在动物疫病传播风险的猪肉、牛肉、羊肉、禽肉、马肉等肉类,鸡蛋等蛋类,牛奶等奶类。销毁的相关物品是指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未拆包装的成品饲料。二是补助测算。强制扑杀中央财政补助经费根据实际扑杀畜禽数量、补助测算标准和中央财政补助比例测算。扑杀补助平均测算标准为禽15元/羽、猪800元/头(非洲猪瘟12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各地可根据畜禽大小、品种等因素细化补助测算标准。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 ****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实施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强制销毁补助的通知》(农办计财〔2022〕13号)要求,销毁的动物产品是指销毁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补助标准原则上根据销毁产品的重量、****点击查看统计局或行业统计该年度市场价格的70%测算。中央财政对我省强制扑杀和销毁的补助比例为60%。三是补助经费申请。每年2月底前,县农业农村部门****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报送上一年度3月1日至当年2月底期间中央财政强制扑杀和销毁实施情况,详细说明强制扑杀畜禽品种及强制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数量、时间、地点以及财政补助经费的测算等。

3.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支出,包干下达。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和《****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 ****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皖农牧〔2024〕153号)等有关要求,县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并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病死畜禽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给予补助。

(二)补助标准

2025年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按照疫苗招标数量和价格、“先打后补”疫苗补贴需求等,结合省级财政拨付的防疫经费据实安排。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由财政全额承担,养殖场户免费使用。

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根据全县生猪饲养量和实际处理数。补助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发放2024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四、实施区域

实施区域为全县。

五、实施要求

强制免疫疫苗按照《**省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疫苗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皖农牧〔2015〕10号)规定,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采购、各市统一调拨和支付经费、逐级发放、养殖户免费使用,免疫净化工作参照执行。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点击查看养殖场户,由其先行自主采购,按照《****点击查看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细则》(皖农医函〔2022〕336号)规定的补助申请、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等程序予以直补。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和效果监测评价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确保实施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动物疫病和动物疫情监测采样、人员防护以及购买防疫服务和人员等动物防疫工作经费。

强制扑杀和销毁补助经费及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将补****点击查看养殖场。

涉及重大事项调整或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可从防疫经费中按需要支出。

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方向)

工作任务清单

市、县(市、区)

任务清单

太**

强制扑杀和销毁补助。强制免疫、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达到70%以上;发放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