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精神病医院“城北院区医学装备采购项目”调研公告(二次)

泸州市精神病医院“城北院区医学装备采购项目”调研公告(二次)

发布于 2025-09-20

各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拟于近期启动“**院区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二次市场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调研设备:

血培养仪、微生物自动药敏鉴定分析仪、稳压设备、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

二、调查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用在(https://www./)发布公告,供应商自愿参与本次项目调查的方式。

三、参与调研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四、产品须满足的要求

推荐产品市场占有量高,能为后期提供更好的售后。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有意向参与市场调研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主动联系:李女士,联系电话:0830-****点击查看731获取调研资料。

并于调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拟调研项目设备清单”通过现场递交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现场递交的须同时递交一份电子档,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30-****点击查看731,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六、调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11:00时止(**时间)。

七、递交调查响应文件地址:泸****点击查看商贸城17区3楼C3(**发展****点击查看公司)

注:

1.此次调研活动主要对市场同类产品进行产品信息收集,其调****点击查看采购部门参考使用,并不代表其调研成果100%被正式采购时采用,不对正式采购时起到任何限制和约束作用。

2.本项目成果不产生法律效力,仅作为采购方使用于正式采购活动前,采购部门相关责任主体后期编制采购需求及实施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点击查看采购部门将实施内部风险控制等程序后,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开展正式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技术参数等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正常程序向采购方进行维权救济。

3.如响应本项目市场调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并不影响采购方使用在本项目成果中引用有价值的信息作为后期正式采购时的技术资料。故本项目不发布结论性公告,评审结果仅作为内部参考使用。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