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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人: ****点击查看
地 址: **壮族自治区**市**区东葛路165****点击查看广场C2号楼五层511号办公
法定代表人: 钟岑东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134****点击查看7075
****点击查看:
我中心于2025年9月9****点击查看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点击查看全自动流式细胞仪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有关问题的质疑函,现答复如下:
一、****点击查看公司质疑函所提出质疑事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1.2、2.1、2.2、3.2、3.5、4.9、4.10、5.2、5.4、5.5、5.8、5.10、6、7项技术参数具有唯一性的答复:
1.经核查,第1.2、2.2、3.2、3.5、4.9、4.10、5.4、5.8、7项技术参数为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项目需求”的说明部分第3条:“本表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规格)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替代的产品整体上要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或其技术参数性能(规格)要求”。因此,以上技术参数仅起“参考作用”,采购文件并没有严格限制响应的产品必须严格与参数要求完全一致,供应商可以根据自己产品的情况进行变动调整,但产品“整体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参数性能(规格)要求均能满足采购人需求。
2.经核查,第2.1、5.2、5.5、5.10、6项技术参数为标注“★”的技术参数,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项目需求”的说明部分第7条:“标注★号的技术参数为实质性响应条款,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因此,以上技术参数属于谈判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经采购人调查,第2.1、5.2、5.5、5.10项技术参数市场上有必达科、棱镜泰克、唯公等3家以上品牌满足,不存在唯一性。第6项技术参数已修改为非实质性条款(详见2025年9月16日发布的更正公告)。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上述质疑事项不成立。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点击查看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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