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市国家可****点击查看示范区建设,加快培育可持续发展领域新质生产力,全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典范,实施2025年**市国家可****点击查看示范区建设科技支撑“揭榜挂帅”重大项目,现发布项目榜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此次榜单重点支持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修复领域技术攻关、重大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
二、揭榜要求
(一)揭榜主体要求
1.项目申报牵头单位应为在**市注册登记、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等独立法人机构。
2.项目申报牵头单位是企业的,应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处于行业领军或骨干地位,生产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能提供相应的配套和支撑条件,有持续研发经费投入。招商引资新引进或发展**产业、未来产业项目成立时间较短的企业,牵头申报项目适当放宽企业基础条件,可将“承诺落地条件”作为科研能力等参考。
3.项目申报牵头单位须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项目。创新联合体由牵头单****点击查看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组成,创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签订《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明确牵头企业与**单位的**内容、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以及市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比例等方面的权责事项。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5家,其中牵头单位1家,**单位最多4家。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申报牵头单位应确定一名领军型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执行情况全面负责,牵头编写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原则上应来自项目申报牵头单位,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不得出现挂靠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的行为。确因项目情况特殊,聘用非项目申报牵头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应建立相应的协同工作机制,为项目负责人组织攻关提供有效保障,并提供聘用有效证明材料(本人签字、单位同意的协议)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2.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如在项目实施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由项目申报牵头或**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3.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本次申报限报1个项目;承担2项及以上国家、自治区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有到期尚未提请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每个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负责人至少作为其中一个课题的负责人;市外单位牵头的课题必须有市内人才团队参与。
4.参与本批次项目榜单编制的咨询专家不得参与申报对应领域项目。
(三)项目资金要求
1.项目均需匹配自筹资金,自筹资金总额与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1.5:1。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牵头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参与企业自筹资金,市内企业必须匹配70%以上自筹资金。事业单位牵头申报项目,必须有市内企业作为参与单位,市内企业必须匹配70%以上自筹资金。企业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应具有落实项目配套资金的能力,并签署资金配套承诺书。
2.项目一经立项,投入资金总额不予调整,市财政资金申请额与实际下达资助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牵头单位或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自筹资金补足。
3.各单位获分配的财政资金应与所承担任务量相适配。项目牵头单位市财政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30%,且不少于单个**单位的分配比例;**单位为市外企业的,不参与分配市财政资助资金,可分配自筹资金;**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的,可参与分配市财政资助资金;市外**的单位获分配的市财政资金,不支持购买科研仪器设备。
4.项目**单位获批的财政资金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转拨至其他单位,项目牵头单位应加强对**单位获分配项目资金特别是财政资金的监管。
5.鼓励项目使用共享科研仪器设备(可在**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f.nmkjt.****点击查看.cn/dykf/nldoRunT.action?handler=webnl.webIndex)。项目成员中**市内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购置30万元(含)以上科研仪器设备的,须在**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登记,纳入开放共享范围。
6.项目牵头申报企业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报送税务部门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2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提供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四)项目成果要求
1.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预期取得的技术及经济指标不得低于榜单规定指标,科学合理、严谨规范,并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评价的依据,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2.项目申报书必须明确项目进度“里程碑”节点和关键标志性成果,揭榜项目中期考核和绩效评价以“里程碑”节点和关键标志性成果考核为主,考核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3.榜单考核指标体现的科技成果须为项目申报牵头单位单独所有或与**单位共同所有;成果落地应用主体必须在**市内。
(五)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归口管理单位推荐申报,不得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一经立项,项目申报牵头单位即对项目执行全过程负主体责任,负责**单位所承担的课题任务科研活动的监管。项目牵头单位、**单位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完成约定目标;有义务接受项目管理单位监督,配合项目管理单位完成有关检查、督查、绩效评价。不履行上述义务的,项目管理单位将按规定将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等纳入科研诚信失信记录。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对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将不予立项或撤销项目,并纳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同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4.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5.项目申报牵头单位必须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归口管理单位推荐时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
三、揭榜流程
(一)揭榜申报
1.获取申报权限。项目申报牵头单****点击查看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http://kjj.****点击查看.cn/)“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按照说明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至归口管理单位(各旗区、****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点击查看科技局分配),经归口管理单位审核通过后,生成申报单位管理账号。申报单位管理账号自行分配形成申报人账号,项目申报人通过申报人账号申报项目,不允许通过管理账号直接申报项目。以往年度已在项目申报系统注册的申报单位可直接填报;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注册单位管理账号并分配申报人账号后方可填报。网上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书注册登录后在系统内下载。
2.填报申报书和内审。项目申报人登录申报人账号后,根据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及签章材料(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大小不超过50M)。申报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管理账号完成内审。申报单位使用单位管理账号审核通过后,务必于2025年6月19日前提交至归口管理单位。
3.办理电子签章。项目申报需要牵头单位电子签章,请牵头单位务必及早办理,(https://erp-service.****点击查看.com:6043/#/home)。
(二)汇总推荐。归口管理单位及时登录管理账号,对上报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相符性进行初审,必要时对项目申报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点击查看科技局。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18:00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旗区申报****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市高新区内申报单****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市级申报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各归口管理单位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和系统生成的推荐项目清单(盖章)上传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平台”。
(三)遴选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论证评审,遴选揭榜主体。
(四)公示立项。市科技局公示揭榜情况,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立项并签订任务书。
四、联系方式
(一)榜单咨询
重大项目科 0477-****点击查看712
(二)政策咨询
申报要求咨询 0477-****点击查看506
资金咨询 0477-****点击查看509
(二)申报系统咨询
****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0477-****点击查看820、0477-****点击查看860
系统技术客服 010-****点击查看8689、010-****点击查看8681
电子签章 157****点击查看6670(康茹)
附件:
1.2025年**市国家可****点击查看示范区建设科技支撑“揭榜挂帅”重大项目榜单
2.**市国家可****点击查看示范区建设科技支撑“揭榜挂帅”重大项目申报书
3.创新联合体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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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