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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点击查看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点击查看保障局令第3号)《宁****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2号)和《**市****点击查看药店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3号)有关精神,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应****点击查看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合理布局、择优定点、总量控制、动态平衡的原则。综合考虑我市群众医疗需求、医保基金支撑能力、医疗卫生**规划等因素,现将**市2025年第三季度集中受理医药机构****点击查看药店)纳入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申请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本次受理申请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9月5日。
二、申请条件
符合《**市****点击查看药店协议管理实施办法》(见附件1)第六条所具备的基本条件,且不存在第七****点击查看药店,可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纳入医保协议管理。
三、申请方式
****点击查看药店按《**市****点击查看药店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填写《**市****点击查看药店申请表》和《**市****点击查看药店评估表》。上述《申请表》和《评估表》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点击查看药店应在9月1日8:30至9月5日17:30期间登录**政务服务网完成申请,同时进行资料上传,咨询电话0574-****点击查看3632。具体路径为:**政务服务网——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选择**市,按系统提示要求提交申请。申请提交成功后将生成办件单号(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2)。
****点击查看药店提交的材料要求详见申请医保协议管理操作指南(见附件3)。
四、其他事项
****点击查看药店申请纳入医保协议管理,按照《**市****点击查看药店评估表》,基础指标均符合要求,评估指标合计得分在120分(含)以上。评估****点击查看药店优先纳入医**点范围。
****点击查看药店纳入协议管理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核联查、专家评估、公示公告、协议签订等环节。
(三)本批次最终确****点击查看药店应按要求接入医保信息系统,并通过联网测试(具体要求见附件4)。
(四)医保药品目录详见附件5。
(五)医药机构药品、从业人员等样表详见附件6。
附件:
**市****点击查看管理中心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