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医疗机构,****点击查看中心,各相关企业:
根据《****点击查看保障局关于执行血流导向密网支架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中选结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87****点击查看工作部署,为做好血流导向密网支架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采购主体。我市已参加血流导向密网支架类医用耗材带量联****点击查看医疗机构****点击查看医疗机构,下同)、****点击查看医疗机构。
(二)品种范围。****点击查看中心公布的**省血流导向密网支架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1)。
(三)协议采购量。我市医疗机构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确认的首年采购量(详见附件2)。
二、采购周期与执行要求
(一)采购周期
血流导向密网支架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采购周期为2年,到期后可视实际情况**。
(二)执行要求
1.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医疗机构续签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与上一年度协议采购量相同,如需调整(包括增加、减少)或新增续签协议采购量的,医疗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基于最新中选产****点击查看分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点击查看中心并经审核同意后予以调整或新增。
2.对于医疗机构采购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请相关采购主体提前做好品种备货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产品挂网,组织签订采购协议。我市依托**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平台)开展血流导向密网支架类医用耗材采购工作,**阳光平台应及时完成中选产品信息维护和产品挂网工作,确保集采按时落地实施;挂网时应使用国家最新版医用耗材编码,并做好与招采子系统数据对接,按时上传相关耗材采购交易情况数据;****点击查看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生产企业、中选产品生产企业确定的配送企业按中选价格签订采购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医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按中选价格采购中选产品。
(二)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协议期内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并根据采购协议约定,在协议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在此基础上,医疗机构可结合临床使用实际,在采购平台适量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产品。采购周期内,中选产品的总采购数量应不低于该采购品种总采购数量的70%。
(三)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政策,确保及时回款。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签订采购协议后,****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年度协议采购金额的50%****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作为结算回款第一责任人,应及时与企业结清货款,结清货款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四、工作要求
****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应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完成协议采购量,及时上报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集采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同时要加强医护人员政策培训,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采购情况监测,及时掌握协议采购量序时进度和产品供应保障情况,协助做好集采执行情况监管工作。
附件:1.**省血流导向密网支架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
2.****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血流导向密网支架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首年协议采购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