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贵溪市城镇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贵溪市人民医院业务大楼提升改造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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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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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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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3-16】
****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贵 ****点击查看医院业务大楼提升改造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01 各潜在投标人: ****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能力****点击查看人民医院业务大楼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3月10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发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答疑澄清。 一 、招标文件内的招标控制价变更为:****点击查看5909.55元,z值为:600000元,工程量清单以从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二、招标文件内容中的其他说明第38条业绩要求变更为: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承担过(时间以验收案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3700万元(含)以上并且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建筑类工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下列5项中的至少3项内容: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②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③施工合同:④施工许可证;⑤施工图。 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以及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业绩备案时间应在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起始时间以网站查询时间及符合项目内容的业绩为准)。1、所提供的3 种(含)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累计能够反映出业绩指标要求的金额及面积,且上传清晰,否则视为无效;2、投标人若提供施工图,只需提供能体现业绩指标的部分即可,须为加盖图审章的原件扫描件图纸;3、所有未提供及提供的不清楚等情况下一律做无效标处理,中标公示期间进行原件考证,如发现业绩作假,一经发现没收保证金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三、因控制价原因工程量有负数或单价有负数照成的报红不作废标处理。 四、图纸已上传至附件,请自行查看! 五、不参与串通投标、挂靠等行为承诺书已上传至其他材料中。 注 :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形式已重新上传,本答疑澄清公告为招标文 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在网站下载查看, 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 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答疑澄清公告和澄清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公告 和澄清文件为准。 特此澄清! ****点击查看 2025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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