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人民医院部分固定资产报废残值回收公司遴选(二次)公告

邻水县人民医院部分固定资产报废残值回收公司遴选(二次)公告

发布于 2024-12-10

招标详情

邻水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联系人62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9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692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 部分固定****点击查看公司遴选(二次)公告

2024-12-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部分固定****点击查看公司遴选(二次)

2.回收清单:见附件1《**县****点击查看办公室****点击查看医院报废核磁共振等88台固定资产的批复》

3.最低限价:250000.00元。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无效。

二、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信的商业道德;

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因标的报废设备中含有报废医疗类电子废物,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点击查看总局令第40号)、《****点击查看保护厅关于下发的通知》(川环法[2014]140号)等文件规定,投标公司必须是被生态环境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的单位,必须具有医疗类电子废物拆解环评审批文件或医疗设备拆解、处置相关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拟处置设备为医疗类专用设备,收购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次进行临床使用,否则一切后果由回收单位承担。

2.本项目处置回收清单中的核磁共振内含磁体,医院不支持退磁处理,设备拆除需在设备间开可供设备进出的**,并搭**台进行吊装,拆除设备,待设备吊出后恢复外墙原状并拆除平台。涉及拆墙、恢复墙体原型、移除、****点击查看公司承担。

3.中标后30日内将报****点击查看医院并恢复墙体原型。

(二)安全要求

1.回收公司应加强安全管理。

2.搬运及运输途中发生的一****点击查看公司自行负责。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2月 13 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前,在****点击查看采购办邮箱****点击查看@qq.com上传资料报名。报名资料:(1)被生态环境部门列入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的证明材料;(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受委托人报名的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所有报名扫描件需加盖鲜章)。报名资料不齐则报名无效。

报名的依据以****点击查看采购办报名情况汇总表为准。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和时限报名,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邮箱或IP地址报名、投标,视为无效。

五、投标文件及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一)投标文件包括(具体格式见附件2):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被生态环境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的单位的证明材料,提供医疗类电子废物拆解环评审批文件或其他医疗设备拆解、处置相关资质复印件;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5.报价表。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1-4项装订成册,密封装袋。报价表单独密封装袋。密封袋上均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骑缝章。

(二)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2024年12月16日14:30-15:00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5:0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也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2024年 12月16日15:00

4.地点:****点击查看采购办

六、评审方法

1.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参加遴选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采购终止。

2.遴选小组将按照本公告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采购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实行一次报价。

4.采用最高价中标法,即在全部满足遴选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提出最高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人。投标报价相同的,****点击查看小组组织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
七、现场踏勘
2024年12月16日10:00—10:30,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2785,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联 系 人:邹老师 鲁老师

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2785 183****点击查看0773

地 址:**县鼎屏镇人民**段487号

邮 编: 638500

****点击查看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2)
附件_470345391_300363257.docx
下载预览
附件_470345391_300363256.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