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田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及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一期)

陇田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及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一期)

发布于 2025-07-11

**发改投审〔2025〕18号

关于****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及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一期)的批复

**市**区****点击查看: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及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一期)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点击查看卫生院的卫生服务水平,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养结合服务,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条件,原则同意****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及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一期)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点击查看院内。
三、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39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19.5万元,设备费242.8万元,其他费用18.3 万元,预备费11.4万元。
四、建设内容:****点击查看服务中心住院部,对住院楼西侧4层总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进行改造建设,采购医养结合设施设备一批,建设能容纳24张养老护理床****点击查看服务中心(住院部);****点击查看中心,对卫生院西侧后方原有闲置用房150平方米进行改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采购**疗护设施设备一批,按****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五、建设期限:6个月。
六、项目代码:****点击查看
七、资金来源:在**市**区对口帮扶协作**市**区专项资金中列支。
八、依据《招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点击查看发改委令16号)等有关规定,核准设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可以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九、请项目单位要按照项目投资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项目的相关手续,并严格按国家、省、市、区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禁止擅自扩大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切实加强工程投资控制和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十、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点击查看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点击查看改革局,区纪委监委,区卫健局、财政局、住建局、统计局、审计局、****点击查看分局,****点击查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