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2024年10月-2026年9月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采购采购公告(重新发布)

如东县2024年10月-2026年9月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采购采购公告(重新发布)

发布于 2024-09-27

招标详情

如东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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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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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服务定点机构 ****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的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09 09: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服务定点机构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50万元/年。 第一包:视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人民币 60 万元/年; 第二包: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人民币40 万元/年; 第三包:肢体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人民币 50 万元/年; 第四包:智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人民币 40 万元/年; 第五包: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人民币 60万元/年。

采购需求:

**县2024年10月-2026年9月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采购 ,共分五个分包:

第一包:视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

第二包: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

第三包:肢体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

第四包:智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

第五包: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从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一年。续签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包括相应类别的康复服务等相关内容。

(2)从事教育康复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学前教育)(尚在有效期内)****点击查看指导中心****点击查看学校**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尚在有效期内);从事康复医疗应取得与康复训练相应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尚在有效期内)。

(3)消防要求: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

有下列房屋结构改造行为之一的,****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许可:(一)拆除或者部分拆除房屋柱、梁、板、承重墙体的;(二)在柱、梁、楼板上开设**或者扩大原有**尺寸的;(三)在承重墙体上增开、扩大门、窗、**或者变更位置的;(四)增大荷载,超出房屋原设计承载力的;(五)在建成房屋挖建地下室或者降低房屋地坪标高的。

没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室内环境要求:提供一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合格报告。

(5)康复场所必须与营业执照登记的注册地一致(以投标人填列的《投标人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为准)。

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9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09 09:00 (**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三楼西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10-09 09:00 (**时间)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3.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项目详细概况,成交供应商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勘察费用自理。如未到现场勘察,责任自负。

4.采购单位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县掘港镇东环路100号

联系人:朱亚红

联系电话:0513-****点击查看1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县**街道

联系人:周春柳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99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春柳

电话:136****点击查看9921





附件(4)
苏残规〔2023〕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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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服务定点机构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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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信用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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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细则 东残发【2024】1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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